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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毛姆读书随笔(第1页)

《毛姆读书随笔》本来先借了本名镇羊皮卷,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似乎更大,本书只有259页,读起来轻松,介绍的都是我感兴趣的内容,在512-14,看完这本毛姆写,刘文荣译的一本漫谈的有趣的书,在上午上课时,还为此感到喜悦与幸福,认为此书也是不读就会后悔的书,起初,并不知道毛姆在我的记忆中,英国有个叫兰姆,一直把他们当作一个人,前后对比,应该不是一个人,但有关,读书是在乐趣的观点买书的趣味,是兰姆告诉我的,现在认为他们不是一个人(不过也许他们是一个人,犯了不知的错,但那是将来应面对的问题。)一直在想,大脑中留下什么,想的几乎发疯,但是大脑却一片空白,但是重拾目录,却让我记起一些故事,一些内容,害怕自己忘记,不断的希望自己能够理解作者的思想,那样也许大脑的记忆会深一点,但是,我几乎又跟着作者漫步,无暇去记忆,走着走着,到了尽头,却不觉已停止,更加怀疑,自己看过了吗?记得吗?总回头去看一眼,看第一段,看过了,也许是作者文笔幽默,有趣,流利,便有了这种效果。其实译者在前言中,该说的是否都说过,但是那些并不等于我已全部懂得,或是我想说的话,明白,译者的思想深度,广度比我强大太多,也明白这本书拾我有了提高与进步,知道自己从一本书中有所收获,自己在进步,那便是对自身最重要的事,对此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这一切无非是来自对书的专心的热爱,与其中的乐趣,支持着读者在不停的攀登,也更加了解自我。人生或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一个未知的大地上,通过阅读可以减少我们的不确定性,把原本不可能,不爱的一些问题得以解决,减少无知的困惑,从而了我们自身,使我们过的更好,这一切都来自对生活美好的追求,以前爱看小说,想了解更多的别国或前人的优秀作品,重而来写自己的小说,这也是每个人必然要作的事情,因为很多人最初都是去模仿前人的内容与文风,因为自己不可能生出就会天然造文创写,不知道,这一切又是为什么要作,我也不太明白,自己想作小说家,是觉得,有小说家青史留名,给后人评断,羡慕过,但是看过此书后,不太想当小说家,因为最初的梦想,是否我只是看到表面,本质上小说家并不是轻松自在,写点文字,幸福开心过日子的职业,或许只是出于女人的惰性与虚荣,原来讲透了,不过是一个女孩单纯的幻想而已,但是对于书,出于心底的那种爱是骗不了自己,因为书的确带给我很多的乐趣,我从幸运自己可以遇见它们,并且很感谢创造这书的作者们,无论他们品行,生前一切的生活怎样。此书分为三块,共32篇,为关于读书,哲学与人生,作者与作品,:()一叶知秋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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