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写与随笔》茅盾的这本书,是我去年买的,先看作者名气才买的此书,去年经常带着它在清晨或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去大声朗读,昨天把它看完了,竟然怀疑后面是不是还没有写完。这本书是有作者发表几篇类似的文章,经过出版社的催促,而作者收集所编成一本最初的散文体,那个时代,鲁迅杂文,呐喊,觉得好像跟这些文体很相似,相仿,原因有二,一出自同一个时代背景的文章,感到相似也属正常,二散文集,还属于过渡文体,作者只说用心去写,去发展它,但是我们并不可以把这种散文当初永恒或者固定体。这本书上的故事,如作者所讲,大题小讲,来自生活的方方面面,平淡,真实,不幽默,也不古板,不华丽,也不夸张,只是平平淡淡的谈,写,所以读起来如白开水一样,毫无味道,也许,这就是我在二手书店发现它的原因,它上一个主人并不认为它有价值,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深动的故事情节,没有政治的激进思想,没有任何的私人情绪,没有过度的感悟人生,没有直说一切一切,只是作者自己的风格来写一些简单明了的事情,其实这边也正说明,散文的发源地体就如此。有时候,在思考,人类为什么会想要写散文,最初是看见优美想环境,想让它留着脑海,便会简单,漂亮的形容词来留住它,而后从散文中看到人类最真诚的感情,所以无法用嘴表达的感情,就用文字代替,而古文大多不会用,白话文便是大多数的选择,而散文是一种自由体,随意,不用注意格式,跟着感觉走便对了,最后现在我有点迷茫,因为我觉得我的生活已经留下大多散文的踪迹,现在放弃它,就会觉得生命因此而变得不完整。我假设一下,当别人都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的时候,最想干什么,看书,当自己自己最困扰的时候,我还是告诉自己,看书吧!书中自己最安静,也只有认真看书的时候,才能保持那一份宁静。曾经考试的时间最容易达到忘我的境界,而现在看书也能让我达到忘我的境界,是的,认真干一件事情是快乐,读这本书让我想起童年趣事,我数了数我的童年很多丰富多彩原来自己要求的太多,(抓蝴蝶,小灰兔,鸭,狗,乌龟,蝉,刺猬,鸟,虾,画,舞,唱,鱼,桃…)童年的自己很开心,幸福,只要记住这些便足够了。在想意义到底是什么,写一些文章又能怎样,是为社会做贡献,提供后人研究前人的背影,错误,让社会发展尽力不走弯路,原来文字,文体是跟随王朝的步伐一起前进,意义在于对自己没有太大意义,只是为人生寻找一个小小的目标,打发,懦弱有缺点的自己,给自己更多一点尝试,多一点事情,便多一点寄托,以免空虚泛滥,人会变成无可救药的恶人,原来什么只是一种简单的循环。就像这本书,你说它有价值,意义,那它在你心中就有,要是你认为它毫无价值,那你的观点就也有可能对的,那你的对错又有什么价值,意义,是的,没有任何意义,正如,一种东西,有无价值那是对自己而言,而对别人而言并不一定重要,此刻,才真正明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看吧!200937星期六:()一叶知秋的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