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朱秀丽叹一口气,低声道:“季先生当年肯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可是都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年季先生别说是再婚了,连个走得稍微近点的朋友都没有。我看他是——”后面的话,朱秀丽却是不忍心再说出来了。她看季先生是,从季太太走的那天开始,便也已经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朱秀丽握着初蘅的手,轻声道:“蘅蘅,阿姨是过来人,我看就只有你在季褚那里说话是管用的。你帮忙劝劝他……他爸爸当年做得再有不对,可也一天天老了。”饭桌上,季正诚并没有问太多关于他们俩结婚的细节。因为在季褚大二那年,那时他和同学一起创业办了一个科技公司。初创公司做得不温不火,但却突然被科技巨头看上,对方出了好几百万美元来收购他们公司的业务。那时一起创业的同学都欣喜若狂,可季褚却发现原来那家科技巨头是受人所托——正是季正诚,他白砸几百万来捧自己的场。季褚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宿舍,一言不发地将自己拿到的那份股份转让协议给撕得粉碎。其他人他干涉不了,但他不想受这个人情。在那之后,季正诚便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最开始他是爱这个孩子,和褚晓爱这个孩子一样爱;然后则是愧疚;再到后来,他几乎是怕了这个儿子。此时此刻,和过去的那些年一样,季正诚没有多过问他们结婚的事情,只是在吃好饭后,回到房间,将家里的户口本交给了季褚。他欲言又止,最终也只是拍了拍季褚的肩,然后道:“什么时候有空了,去和你爷爷说一声……他一定很高兴。”从季家出来之后,季褚便一言不发。直到两人回到家里,进门之后,许久没有吭声的季褚才突然道:“你会觉得我……很冷血吗?”初蘅没有急着说“不”,只是回身搂住他的腰身,反问道:“那你自己觉得呢?”季褚垂下了眼睫,低声道:“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替身……一秒钟也不想。”可是十二年前季正诚告诉他,他只不过是那个出生三天便夭折的孩子的替身,所以才被季家养了十六年。他不记恨季正诚,可却因为那一番话,自我怀疑了整整了十二年。大概又是想到了那个夜晚。那么长、那么冷的夜。“谁都不行,你也不行。”季褚轻声道,“蘅蘅,你如果把我当替身,我掉头就走。”初蘅扯开他的衬衫下摆,然后把手伸进了他的衬衫里。他的体温高,身体向来是滚烫的。她将手掌轻轻覆在男人的脊背上——其实当年被季父打出来的那些伤口早已经愈合消失,但她还是忍不住问:“疼吗?”季褚俯身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的一吻,然后低声道:“不疼,早就不疼了。”他的蘅蘅,是见识过他最狼狈的模样的。下一秒,初蘅便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然后踮起脚来,重重地吻上他的唇。其实她只关心他疼不疼,至于别人……她根本就不关心。两人原本说好是要第二天去领证的。但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出门时,初蘅发现自己翻遍衣橱,竟然找不到一件可以穿去领证的衣服。初蘅读书时便偏爱休闲打扮,衣柜里全是帽衫仔裤,等到一毕业又去了十三所,这样的大甲方也几乎没什么dressde可言——倒是乙方们一年到头都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当然,初蘅的衣柜里除了那些帽衫仔裤,还有一堆裴凝给她买的衣服——每次裴凝逛街的时候,都会顺带着给她捎几件。说来其实奇怪,初蘅和裴凝大概是这世界上相处得最和谐的一对姑嫂了——尤其是在两人几乎还能算得上半个情敌的前提下。当然,初蘅听过裴凝的理由。当时裴凝就捏着初蘅的脸颊笑眯眯地说:“多亏了蘅蘅你整天对着你哥哥不是打就是骂的——大大地降低了我当一个好老婆的成本。”每次宋引在妹妹这里吃了闭门羹,等他回到家里,裴凝只需要很潦草敷衍地摸摸他的狗头,宋引就会立刻摇着尾巴觉得“亲亲老婆是全世界对我第一好的人”了。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所以每次外人觉得裴凝有初蘅这么个看起来不好说话的小姑子,平常日子一定不太好过的时候,裴凝都会嘲笑这些人太天真。话说回来,裴凝这个嫂子每次给初蘅买的那一大堆衣服,初蘅也是穿不出去的——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穿蕾丝公主风的衣服的。季褚在旁边看她纠结了一个多小时,也是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