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阳。”朝晖摊开双臂,有气无力地回答。他像是知道郭韦礼在担心什么,于是继续说道:“晨阳从六年前起就跟在二公子身边打理后勤,大到禁军,小到后院,没有什么能够逃出他的预算。如今晨阳在边博营纵观全境,大小物资都能提前预料,只要马道通畅,就能确保各个营辎重无忧。”
郭韦礼看着天空中零星的雪片,说:“我们缺战马。”
他们入秋前就开始缺战马,当时马匹损耗没有这么严重,大境内的马场还能应对。可是现在,战马们戴着铁甲也经受不起重锤,往往伤得比士兵还要严重,加上冰天雪地,它们也没有矮种马那样耐寒。
天逐渐黑了,朝晖缓回些劲,坐了起来。他伸手抹了一把血,对郭韦礼说:“那一锤砸得我鼻血直流,来不及擦拭,全给咽回去了。”
“别恶心我。”郭韦礼顶着乱糟糟的发,蹲得腿麻,也不想站起来。他停顿须臾,低哑地说:“过去我把胡和鲁当作边沙精锐,如今遇见哈森,才知道胡和鲁就是个孙子。”
朝晖拂掉膝上的雪屑,说:“哈森用人大胆,诡变无穷,对我们知根知底,”他长叹一声,“难就难在这里啊。”
但是他们都心照不宣,知道哈森最厉害的地方根本没有展示出来。哈森在南边战场跟最难攻的边郡打了几年的攻防战,比起野战,他更擅长攻城。如今离北彻底地转攻为守,交战地的营地就变成了简陋的城,很快,他们就会领教哈森暴雨般的侵袭。
郭韦礼恨死哈森了,可是他不得不承认,哈森绝对是为战场而生的天才。郭韦礼迄今为止,没有见过能够这样把控主动权的将领,就像是疾风般不可预测,根本不给离北再度还手的机会。
“谁占据主动,谁就掌握节奏。”郭韦礼啐掉了口中的烟草末,“我们即便败,也要打乱他的步调,否则不用等到开春,要不了半个月交战地就会沦陷。”
远处的火光明灭,两个人沉默着眺望,忽然一齐爬起来。
“操!”郭韦礼冒着风指着望楼,吼道,“你他妈眼睛瘸了?东南方是谁?!”
望楼上的铁骑抬掌挡住风,顺风听到了马蹄声。但是东南方是连通沙二营的马道,他无法在这仓促间立刻确认来的到底是谁。
“骑兵,”朝晖退后几步,从地上捡起了头盔,用尽力气喊道,“是边沙骑兵!”
“沙二营沦陷了,”郭韦礼咬牙切齿地说,“哈森这个狗日的!”
他们在混乱里,看着那火光直冲而来。夜巡队没有报警,东南方很可能直接被截断了。除了马蹄声,这一次显然还混杂着别的声音。
“投石机……”朝晖掌间的头盔滑落在地,他怔怔地说,“完了。”
“放你妈狗屁!”郭韦礼一把拽起朝晖,在疾行间冲四下呼喊,“给老子熄掉望楼的火!”
郭韦礼猛地推了把朝晖,跟着一拳砸得朝晖鼻血再流。
“你是狗吧!”朝晖掩着口鼻,狠啐了口血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