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铭瑄打了个瞌睡,正好,她也懒得再看这些歌功颂德的文件,接过样衣便进了里屋。
将衣服拿出来,金线一闪,她就知道自己又被骗了,这么精致的刺绣,怎么可能是几天之内匆忙赶出来的,冯叔肯定一早就交代方景开始准备了。
还好,方景是了解她的喜好的,这件所谓的龙袍没她想得那么夸张,是一条金色的长裙,上半身紧紧地贴着身体的曲线,上面用棕色和黑色绣着盘龙花纹,下半身很宽松,百褶的设计,方便活动。裙子外面还有一件长袍,是件金棕色的动物皮毛,领边镶嵌着一圈晶莹剔透的黄色宝石,设计简单,但打眼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她不喜欢这种衣服,一点儿没有她的休闲服穿着舒服,但从今往后,她只能穿这些了。
她随手将头发挽起,再次走入议事厅。
“换好了,怎么样?”
火吻抬头,忍不住“哇”了一声。
冯叔等人跟着看过来,都瞪着眼睛,一时说不出话来。
谢铭瑄整了整衣领,疑惑道:“不好看吗?”
刚才在里屋照镜子,她感觉还行啊。
“好看!怎么可能不好看!”火吻围着她绕了一圈,感叹道,“太贵气了,兼职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瑄瑄,你早该这样穿了,你就适合这样穿!”
说罢她还搭着方景的肩膀,夸赞道:“方姐姐真有两下子!如果在灾变前,这裙子去走红毯走绰绰有余!”
方景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低下了头,谢铭瑄道:“你太夸张了。”
不知是外国人都有这个毛病,还是火吻独有的,赞美什么东西的时候,一分好总是能让她说成十分。所以谢铭瑄也摸着这个规律了,她说的话,拧干水分,通常降个十级就能接近事实了。
“靠,我说得是真的!”火吻看向于浩等人,愤愤道,“你们说嘛,好不好看!”
雷永年连忙道:“说好看太轻浮了,城主穿着这身衣服,端庄大气,雍容华贵,典则俊雅,仪态万千,实在令人目不转视。”
谢铭瑄叹了一口气,更夸张的来了。
她一直觉得雷永年这厮就应该和李元财拜个靶子,在拍马屁这条赛道上,他俩堪称金城的哼哈二将,再无出其右者。唯一幸运的是,李元财自打去了财政局,忙得脚不沾地,甚少有时间在她面前晃悠,这才让她清静不少。
遗憾的是,雷永年就像一个加强版的他。尤其这厮贯爱见风使舵,以前还在军方和政府间左右摇摆,如果看谢铭瑄势大,跟条哈巴狗似的,成天蹲在谢铭瑄跟前,赶都赶不走。
不过火吻倒是挺喜欢接他的话茬:“雷部长,还得是你啊,我每次都能跟你学到新成语。”
“哪里哪里,火吻小姐过誉了。”
火吻用手撑着下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瑄瑄,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不太一样了呢?”
“怎么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