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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群峰大比九(第1页)

在一片密林中,金多多正在和一人对峙。

那人悬于半空中,脚下是断裂的树木和藤蔓,植物汁液像绿色的血淌得到处都是。

此人正是九十八号司马羽文。

“如何?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你也不穷啊,你那手上拿的泣血燕扇,不是至少价值一座灵石山吗?”

“。。。。。。你有没有文化,这个穷是这个意思吗?”司马羽文噎了一下,鄙夷的看向金多多。

金多多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

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和司马羽文对上,而且更没想到的是,这人竟然已经金丹了,也不知道吃了什么灵丹妙药,短时间内修为提升这么快。

这可还真是金多多误会司马羽文了,他本就天赋不差,作为司马家主支年轻一辈的独苗苗,自然得司马家看重,从小就在天材地宝里泡大的,以前他修炼不上心,之前受了金多多的刺激后便决定发愤图强,努力修炼。

整整八个月的时间里,他没有出过一次修炼室,连最喜欢的师妹邀约也不曾打动他的道心,他爹知道后,都写信来夸赞他,说他司马羽文,不愧是他司马家的血脉,能有这份毅力和心性,注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随信来的还有一瓶辅助修炼的丹药,和一套金丹期渡劫套装,司马羽文觉得,这是他爹对他尽快晋级金丹的期望。

司马羽文更坚定了,发誓绝对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提高修为,让他爹知道他绝对不比那个男人差!

或许是从小吃的丹药、泡的灵液留存了不少药力,在司马羽文开始头悬梁锥刺股的努力后,他的修为开始坐火箭一样蹿升,甚至比他想得还要快。

他在将将十七岁之际,迎来了他的金丹期雷劫。

雷云劈了三天,靠着充足的渡劫准备,在被劈成焦炭之前,司马羽文晋升了金丹期,正式成为了一名金丹期修士。

这个速度,比那个男人还快!

得知这个消息的司马爹,很快又给司马羽文送来了他为司马羽文准备的最完美的本命法宝。

一把扇子,扇子浑身通红,扇骨上雕饰着燕羽,扇面则是用血玉丝织成的玉帛,坚不可摧,且锐利非凡,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利器。

虽说他平时总摇着扇子装风雅,可那是作为装饰品,一把用来杀人的扇子,即使擦得再干净,拿着摇的时候总觉得会有血腥气。

司马羽文犹豫了,他爹送来的这个法器,样子不是他喜欢的,品类也不是他想要的,其实如果他自己选的话他更想用长刀······但既然是他爹说是最适合他的,那他还是认了主,他爹还能害他不成,毕竟一个化神修士的眼光肯定比他毒辣。

群峰大比开始后,司马羽文便在单人赛大杀四方,但是因为他不知道于风几人到底是参加单人赛还是群体赛,他干脆都参加了。

他参加群人大比的原因就是为了就是为了能够和于风三人打一场,从当初几次被三人威胁、武力压迫后,这份耻辱就一直留在他的心中。

他司马羽文还没吃过这种亏!

他现在是金丹修士了,想到那三人被他一招放倒的场景,他做梦都会笑醒。

于风三人也没想到,司马羽文一开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多赚积分才同时参加单人赛和群体赛,误打误撞成为群峰大比积分榜第一的事,完全是巧合。

毕竟群峰大比奖励的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吸引力也就那样吧,他主要还是为了完成心中的

司马羽文参加群体赛的小队里,不用说肯定有司马力,而其他人竟然是当时在后山集市上遇到的那几个大块头。

自从上次一面后,司马力就和那几人混熟了,更是和先前夸他还不粗的那位相见恨晚,每天都在交流炼体心得。在群峰大比上,体修皮糙肉厚持久力强的特点在对战中优势非常大,何况那几人全是身经百战的实战型修士,在高手还未出战的第一天里,简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而司马羽文金丹期的修为,加上加泣血燕扇的威力,让他在第一天的对战中战无不胜,竟在夺得了积分榜榜首的位置。

而在第二天,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排到了金多多作为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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