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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写字也很有天赋(第1页)

林宛纾一个春节的假期有七天,看似很长,实际上根本做不了什么事。择日不如撞日,她干脆现在就开始教她认字。从最简单的“人”“口”“手”之类的字开始。“宛纾,我就先用树枝在地上写,别浪费纸笔了。”看她拿出一个本子和一支铅笔,方秋燕赶忙说道。人家愿意教她认字,她已经很感激了,哪里还能让她破费给她纸和笔?“用笔才能练出效果,写错了也没关系,用橡皮擦擦掉就可以了。”在林宛纾一番好说歹说下,方秋燕这才肯用笔和纸写字。知道她没有基础,林宛纾就准备教她握笔。可没想到,笔刚放到方秋燕的手上,就见她握得有模有样的。林宛纾有些惊讶,不过她也没有多想,就在一旁静静等待她下笔。方秋燕有些紧张,扶着本子的手都有些颤抖。深吸了口气,她才慢慢的在纸上写下“人”字。看到她写下的第一个字,林宛纾更加惊讶了。按理说从没写过字的人,第一次写一般都没办法做到这么工整。可方秋燕写的“人”字,笔画根本不像初学者那样歪歪扭扭的。不过林宛纾依旧没有多想,毕竟一个字看不出什么。也许她本身在写字上就很有天赋呢?方秋燕看着自己写的字,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满足。不用林宛纾开口,她又继续认认真真的写下几个“人”字。越写越顺手,等几行“人”字写完以后,她的字竟然都能看得出笔锋了。看到那几行工整的“人”字,林宛纾沉默了。“秋燕,你以前真的没写过字?”没忍住,她怀疑的问道。方秋燕笑得有些腼腆,“没有,不过我一拿起笔就感觉很亲切。”林宛纾:……好吧,这就是个天赋异禀的选手啊!没想到她不仅嗅觉很灵敏,写字也很有天赋,林宛纾一时间有种自己捡到了宝的错觉。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林宛纾又让她写“山”字。而这一次,方秋燕依旧下笔很稳,没有歪歪扭扭忽大忽小的情况。那几行字,看着最起码有二年级学生的水平了。“秋燕,你认字很快,写字也漂亮,比我刚学写字的时候强多了。不怕你笑,我一开始写的跟狗刨似的。”林宛纾在一旁感慨道。方秋燕觉得林宛纾肯定是为了鼓励自己才这样说的。不过即使是这样,她也已经很开心了。原本蜡黄的脸泛着淡淡的红晕。“我哪里能比得上你?不过我会好好努力的,不会让你失望!”方秋燕一脸认真的保证道。“好,我相信你。”林宛纾也很为她感到高兴。也不知道是不是方秋燕天生就是块读书的料,原本林宛纾计划只教她五个字的。没想到她一个小时就认识了十个字。这对一个刚接触文字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令人震惊了。等方秋燕告辞的时候,林宛纾给了她一个本子和一只笔,并叮嘱道:“回去没事就读一读,如果明天全都背下来了,我再教你别的字。”方秋燕也没想到自己一个下午就能认识这么多字,此刻的她双眼放光,整个人都充满了斗志。她不是笨蛋,她也是能认识字的!“我省得,回去我肯定会把这些都背下来的。”跟林宛纾挥了挥手后,方秋燕就欢欢喜喜的走了。豆花跟小孩子们玩开了,现在也不跟着她,回去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这会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也该回去做饭了。一路上,方秋燕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的读着林宛纾刚才教给她的字。等回到家以后,院子依旧安安静静的,陆景松没有回来。方秋燕已经习惯了,也不去管。放米下锅生了火以后,看了眼天色,还来得及,她就拿起一块木炭,在地上写起字来。虽然林宛纾说本子用完了还可以找她拿,可方秋燕舍不得。那本子这么珍贵,她怎么能浪费呢?能用木炭就用木炭先练习吧。方秋燕一边写字一边看火,不知不觉,天渐渐的黑了下来。直到不怎么看得清楚了,她才放下木炭去洗菜炒菜。等菜快要炒好的时候,豆花也回来了。“妈妈,给你好吃的。”一进门,小家伙就举着一个橙黄色的圆球,朝她道。方秋燕知道这是别的军嫂给她的,心里有些感激又有些过意不去。“豆花自己吃,妈妈不喜欢吃甜的。”明天她也得做点什么给人家送回去才好。好在陆景松虽然当她是空气,不过她花钱买东西,他是从来不过问的。只是她平日里除了买点鱼、豆腐和蛋,就没有买别的东西了。听到这话,豆花疑惑的眨了眨眼。随即她又坚持把煎堆递到方秋燕面前。,!“妈妈尝尝,很好吃的。”看着她一脸期待的表情,最后,方秋燕还是没能拒绝她。就轻轻的咬了一口。那香甜软糯的滋味一下子就甜到了她的心坎里。方秋燕甚至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今天真的太开心了。“很好吃,谢谢你,豆花。”摸了摸她的脑袋,方秋燕笑得眉目舒展。恰在这时,陆景松也回来了。四目相对,方秋燕的笑容直接就僵在了脸上。习惯性的紧张,让她忍不住想要伸手擦一擦自己的围裙。可很快,她又想起了林宛纾下午时对她说过的话。没有人生来就是低贱的。她嗅觉灵敏,能从一颗药丸里准确分辨出其中的药材。这是别人求都求不到的天赋。她不比任何人差。想到此,她又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朝他笑着打了个招呼。“你回来了?菜已经好了,马上就能吃饭。”陆景松觉得她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可看着她蜡黄消瘦的脸,他又觉得自己想多了。“嗯。”点了点头,他就去打水洗手洗脸,仿佛多看她一眼都嫌浪费时间一般。可方秋燕在踏出第一步后就发现了,原来陆景松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左右他们就是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她照顾好他的一日三餐就足够了。这样想着,她又释然了,脸上也少了几分从前的局促。:()闪婚两年不见,军嫂带娃去找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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