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命!”应容许乐了,三两步上前,人群顿时跟摩西分的红海一般给他让出路,看他上前腾出手猛拍那人的肩:“好久不见!”
一点红拆硬糖包拆到一半的手停下,想了想,转手将糖塞到骤然没了遮风避雨的港湾的小孩儿手里。
小孩儿愣愣地看了眼这个不苟言笑看上去很凶的人:“谢、谢谢叔叔。”
总觉得似乎差辈儿了的一点红:“……”
“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追命龇牙咧嘴地一闪身躲开他的手:“你这手劲儿可真够大的……先把这人送去衙门吧,把孩子也带上,找找他家在哪……”
“行。”应容许点头:“那你先带着他们一起去,有消息的话,你知道我家在哪的。”
小孩儿却警惕地看看一副落拓模样的追命,不肯跟他走,扑过来抱紧应容许的腿。
“大哥哥,你不记得我了?”他道:“你跟我一起打过石头,我不跟他走,你带我回家吧!”
追命诧异:“你们认识?”
“啊?”应容许看着这孩子,手指不自觉抵着太阳穴回想,打石头……?
他看着男孩脑袋顶上的揪揪,半晌恍然:“是你啊!”
他刚到江南那天招猫逗狗了一下午,是跟一个小孩儿搭伙儿和其他孩子玩游戏,还用圆石打弹珠来着……合着是他啊!
没有最套娃
既然已经被指名了,应容许在征得同意后,当仁不让地把孩子带走了。
把胆子奇大自己跑到外面玩的孩子送回家,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亲眼见到那位后怕的妇人是如何从担忧到眼睛喷火的全过程后,应容许唏嘘地往回走。
“啧啧,有小孩儿要吃顿竹鞭炒肉咯。”
看倒霉孩子挨揍是心黑的大人永恒不变的乐趣之一。
辛苦大半天,晚上合该做点好肉好菜犒劳犒劳,应容许把一点红打发去给寝具换新收拾晚上睡的房间,再把不太好收拾所以暂时搁置了的书房打扫出来,这才狗狗祟祟拿出一块鹿肉。
跟一点红分头的时候特意买的,猎户往城里来时打的野鹿,这个时节在这儿可是很难买到新鲜鹿肉的,他还特意买了两条鹿筋——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应容许耳尖微红,干咳了一声。
他到不是很急,奈何一点红更不急,这一晚晚睡在一块儿,对方都习惯了他的气息开始能沾枕头就睡了,也不见点动作。
说出去估计都没人信,两个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有情人,每晚在一张床上,盖着棉被纯睡觉!
哪怕是应容许厚着脸皮上去索要晚安吻打个啵儿,俩人都止步于嘴唇贴嘴唇,弄得应容许有些躁。
不是燥热的燥,是暴躁的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