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是因为它喜欢主人,喜欢这里。
主人不仅给它治伤,还给它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但是主人为什么不喜欢它标记?
主人不喜欢身上有自己的味道吗?
白狼不解。
嗷呜!
难道主人喜欢身上有那个冷面的家伙的味道?
虽然冷面的家伙给它治腿,给它做窝,但他要和自己抢主人。
白狼动了动腿。
纠结。
既然主人喜欢那个家伙,那它也就勉为其难的喜欢一下吧。
把主人稍微分给那家伙一点儿。
但是,主人身上的味道,绝不能只有那家伙一个人。
于是白狼从窝里爬了出来,紧接着来到孟辞卧室,站立起身打开了门。
进去后,对着孟辞的鞋子和床,一一滋了一些尿。
空气里慢慢传来一股尿味。
白狼鼻子嗅了嗅,对自己的味道很满意。
于是抬着脑袋迈着小步伐,出了卧室,还不忘记把门关住。
而后进了自己的窝,满足的睡下。
那边已经脱了衣服,躺在被子里的孟辞,再看到沈确脱衣服的时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脑子里已经充满了黄色。
沈确脱到还剩保暖内衣的时候,依旧没停。
“你还脱吗,不冷吗?”
孟辞感受了一下,虽然炕上暖和,但半夜柴火灭了怎么办。
沈确将手里的衣服放在一边,盯着孟辞道:“你眼睛里的黄色已经溢了出来。“
“我要是不做些什么,岂不是对不起你。”
……
沈确,你知不知道你平日高冷不爱说话的性格,已经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