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渐渐吃的人多了,赚了钱之后这种声音才消失。渐渐的京城就出现了很多卖猪脚饭小摊子。
不过平时更多的还是住在这附近做体力活的汉子。
苏敬文摇摇头,然后转过身继续吃饭。
苏敬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突然要找一个卖猪脚饭的女人。
他家的猪脚处理干净没有异味,炖到脱骨软烂顺滑。配上蔬菜点缀再浇上一勺汤汁,许多学生都爱来这里吃饭。
“啾啾嘴馋。”他随意推脱给啾啾,反正她也不在。
猪脚饭是去年在京城突然兴起的吃食,据说是从外地传来的吃食。一开始是几个年轻农妇在码头卖给干体力活的汉子吃的。为此还有不少人骂她们伤风败俗。
所以到底是什么回事?他们想听!
她现在在家闻到猪脚的味道都想吐。
“老三,你看什么呢?”苏修程喝了一口名为凉茶的东西,一股子药味,难喝但是免费。他皱着眉又喝了一口,问兄长,“我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啾啾虽然有时候点小任性,但是大多数都是一个很乖的小宝宝,像现在这么折腾人也是很少见的。
苏修程能想到的苏敬文自然也能想到,对着弟弟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回去说。”
蒋煜明不知情况,嫌弃二人:“就你俩亲是吧,吃饭还说悄悄话。明日休息,不是和雀儿约好去摸虾,啾啾去吗?反正陆点点是要去的,她说要去河里放鹅。”
“去,怎么不去。春天到了,啾啾该出门活动活动了。”
提起明日的行程,双生子也就没有再提起女主的事情。
胡蝶弯腰搅动锅中的汤汁,然后蹲在那往支着的炉灶下面放柴火。位置不偏不倚正好在苏敬文的身后。
他们的对话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
谁都没注意黑胖矮小的男人竟然有着一双修长的手……
胡蝶琢磨着“啾啾”又是何方神圣。她穿进这本名为《权臣掌心宠》的小说中已经快两年了,非但没有等到男主十里红妆来娶她,还被不同势力的人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到处逃窜。
两年时间她东躲西藏,去年才带着两个捡来的孩子在京城定居下来。书中自己应该靠着一手厨艺大赚特赚然后吸引男主的注意力。美强惨的男主会被的渐渐吸引然后两人he幸福美满在一起。
这才是她穿书的意义。
但事实上当她来到京城一打听才知道她心心念念的男主竟然被一个叫啾啾的小屁孩赶出京城。再听到他的消息是男主在午门斩首的噩耗。
胡蝶眼一黑在家里躺了三天才缓过劲,匆匆到了斩首的街头只赶上给男主收尸。
她花了二十文雇了一个小乞丐把男主的尸体搬到郊外埋葬了,也算是不枉自己为他来一趟了。
胡蝶上辈子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爱看小说。尤其是喜欢这本权谋文中的男主,喜欢到已经到了癫狂的状态。
在她听见室友诋毁这本书,说她心爱的男主白眼狼。她怒极攻心失手将室友推下楼,自己在逃亡的路上被货车撞死,再睁眼就发现穿到了小说中。
胡蝶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反而一心想办法和男主相遇。现在男主已经死了,她要让那个叫啾啾的孩子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