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蓝昭手中捻着酒杯,眼神审视着这帮义兄义弟。于他们而言,最迫切的无非两样东西,金钱以及归属感。这帮人穷苦出身,小小年纪便跟着蓝玉南征北战,在战场上都是纯粹的过命交情,大多都值得信任。只需略施小力,便可使得他们心悦诚服,还得注重相处方式。他们的命贱如蝼蚁,换做其他公侯根本不屑于同桌饮酒吃肉。蓝昭却能混迹成一片,毫无权贵架子,这就更加深得人心了,也会让他们做事的时候更加卖力。通俗点讲,实乃驭人之术。反过来对待那些权贵,蓝昭态度大多数都十分强硬,还敢冒着天下大不韪血洗豫王府。做了此事之后,在他们眼里的形象,比起蓝玉更加高尚。而且,大张旗鼓的做这些事情后,让那帮原本看不起蓝昭的淮西勋贵纷纷刮目相看。促成凉国公蓝玉在淮西武将中威望更甚。一来一去之间,蓝昭没有刻意去引导过什么,亦可做到聚集人心。抽了朱家一巴掌,杀了朱家的人,借着朱家的手来办事,临了还得让他们感恩戴德。这正是蓝昭所想要的局面!而自己现在要做的,是得表现出绝对忠诚,造成一种若即若离的现象。朱标的行径足以证明,他们朱家父子快中套了。否则,又怎么会故意造出一道台阶,让蓝昭安然走下来呢。蓝昭回想着所做的一切过后,缓缓放下酒杯。“诸位兄弟,我已不胜酒力,今夜你们好吃好喝好玩,一切开销我包了!”“多谢世子!!”打一棒子,给一颗甜枣,这法子确实好用。蓝昭起身独自返回客栈。唐鸳还在床榻上等着,见他一身酒气,特地打来温水为其清洗。少妇所带来的温柔乡,与其他女人颇为不同。大概是从小丧母所带来的情感缺失,确实让蓝昭对唐鸳的感觉迅速猛增。今夜,蓝昭在唐鸳怀中缓慢入睡。唐鸳则审视着这位贵公子。唇红齿白,俊秀清朗,什么都不做的时候确实惹人:()绝色大明:风流公子哥,也太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