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阳得知这个情况,一时间蹙紧了眉头,检察院的人是比较专业的法律人士,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事情,应当是准确的,但是检察院却是看不出这里面有没有其它问题。
此时,李正也已经了解到,与严森的外甥杨火一起打架的人虽然是山前村的村民,但是也是吴海鑫弟弟吴海生的手下。
吴海生之前就已经进入了公安局的视线,现在叶正阳再次得知吴海生与此案有关,叶正阳就不得不重视起来。
吴海生的手下与严森的外甥打架,这双方的力量都不小啊,吴海生是吴海鑫的弟弟,背后可能有魏自忠侄子的存在,而严森是县纪委副书记,双方打了架,最后和解了,还免于起诉了,这里面难道没什么名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严森的外甥杨火带着几个朋友去县里一处歌吧吃饭,席间,吴海生的几个手下也在里面吃饭,并且唱起了歌。
杨火的一个朋友听到吴海生的手下唱歌不错,便鼓起了掌,并且走过去与吴海生的手下聊了几句。
两人正聊的热火朝天之际,杨火突然起身走了过去,让他的朋友离开,并且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结果惹怒了吴海生的手下,吴海生的手下拿起啤酒瓶就砸向了杨火。
杨火便和吴海生的手下打了起来,双方混战,最后吴海生的手下被打成了轻伤,而杨火一方则是轻微伤。
公安局事后进行立案,杨火等几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而吴海生的手下则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立了案。
田克庆当时作为打黑队队长参与调查了吴海生的手下,怀疑吴海生的手下涉黑涉恶,但最后也没有认定下来。
而蹊跷的是,杨火虽然被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立了案,但是最后却安然无事,没有被追究责任。
更蹊跷的是,双方居然能达成和解,检察院免于起诉,叶正阳越寻思,越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检察院只是从法律角度上去分析问题,没有分析这里面的蹊跷之处,就无法查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现在把杨火重新给抓了起来,杨火面对办案人员,一言不发,既不愿意承认他有什么犯罪事实,也不愿意交代这里面是什么情况。
办案人员明白,杨火这是仗着严森这个县纪委副书记的舅舅,在和办案人员搞对抗呢。
叶正阳得知此事后,心里头琢磨半天,觉得如果杨火一直不交代问题,肯定不利于案件的办理,而要想让杨火认罪伏法,得想办法让他知道严森此时根本帮不上他什么忙。
然而只要严森待在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的位子上一天,杨火就会存侥幸心理。
叶正阳经过认真的思考,决定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决定对吴海生涉黑涉恶团伙进行秘密立案侦查。
此时,牛新生已经从南方回来,查到了一些情况,找到了当初与吴海鑫家族争夺矿山的一个老板,这个老板在与吴海鑫家族争夺矿山失败后,便离开了青山县,去南方打工了。
现在牛新生找到他,向这人取了口供,带回来准备作为认定吴海生犯罪团伙的证据使用。
既然这样,那就想办法先打掉吴海生犯罪团伙,再继续深入调查,查清吴海鑫身上的问题,至于吴海鑫背后有没有魏自忠侄子的存在,先不去管了。
而另一种措施就是,叶正阳准备向郑直汇报严森的情况,严森目前来说虽然还没有暴露他身上的一些问题,但是仅仅因为他外甥这事,就足以让人怀疑,他在他外甥一案中可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如果严森存在包庇他外甥杨火的情况,就不适宜待在县纪委副书记的位子上了。
县纪委的干部必须要做到清正廉明才行,绝对不能存在灯下黑的情况。
叶正阳把这一情况向郑直汇报之后,郑直便蹙起眉头琢磨起这个事,郑直对县纪委的工作并不满意,其实他早就想把赵明这个纪委书记给换了。
但是郑直考虑到县纪委书记是一个敏感的职位,如果他贸然给撤换了,容易引起不好的反弹,并且赵明相对来说也没什么大错,换了他,万一再调来一个还不如赵明的纪委书记呢?
而且换掉赵明,还需要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配合,郑直不想再那么麻烦,因而还不如他对县纪委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大换血,县纪委其他班子成员只是科级干部,在县里头调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