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表明,哪怕销售部是独立运营,可他们手下的员工,依旧是归出版社管。
这么做,不是不信任李有福,而是为了以防万一。
销售部本来就有很大独立性了,要是连给手下发钱也自己说了算,那出版社可就真成冤大头了。
说白了,红光出版社,可以给李有福当靠山,为他遮风挡雨,帮他赚钱。
但李有福以及他的手下人,也得听出版社的管辖跟调遣,不能只要好处不讲贡献。
另外,销售部的人,比如李有福,也可以对出版社提出建议。
比如发现市面上什么类型的书比较好卖,我们自己也搞个类似作品拿去卖之类。
但不能打着出版社的名号,私自印刷产品出去卖,这是坚决杜绝的。
还有,既然加入了出版社,那就只能售卖出版社让你卖的东西,不能借着销售部的名义,卖一些跟出版社无关的产品。
当然了,销售部主任,也属于出版社的骨干了,以后出版社开例会,销售部的主任跟副主任,是有权参加的,并且也有权提出建议。
总而言之,李有福成为销售部主任后,就一跃成为出版社的骨干成员了。
且在某种程度上讲,李有福还是权力最大的一个外人。
为了争分夺秒赚钱钱。
曹志强在初步确立了规矩,并且用出版社的名义,分别跟李有福等人签了用工合同之后,大家干脆就一起在出版社开了个会。
开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卖最多的货。
具体怎么卖货,曹志强不管,他只问李有福,如果能提供足够的车辆跟押运人员,还是先给货后付款的话,他能在多少时间卖多少货。
李有福算了又算,最后给出一个保守数字。
这个数字就是,在十五天内,把仓库清空!
好家伙,曹志强当初可是印刷了一百万套。
就算现在已经卖出去了三十八万多套,也还有近六十二万套!
十五天的时间,吃下六十多万套图书,这绝对是大手笔了。
就这,还是保守数字。
既然李有福这么有信心,还夸下海口,那曹志强当然乐意让对方试一试。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怕他赚了钱后拿钱跑路。
所以让曾科长派了两个心腹,外加沈振华一起,二十四小时贴身跟着李有福。
这期间,运输科跟保卫科的人,都由李有福随意调动。
外出运书过程中的油钱、维修费以及伙食费这些,当然都由李有福全权负责。
还有张前进这个十分了解李有福底细的人,也留在曹志强身边,算是又一层保险。
对此,李有福也好,张前进也罢,都没啥抱怨的。
毕竟第一次合作,小心点也好。
相反,要是一点不讲究,那才是证明没诚意。
计议已定,当天下午,李有福就开始行动了。
李有福的第一个目标是天津,他打算先拉三十万套书,拿去天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