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耀懒散地瘫在沙发上,哼着小曲,数他们给自己的红包,目光不经意间瞥到了架子上的照片。
下一秒,整个人从沙发上弹起来。
“我们去拍照吧!”盛耀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们。
发财和项楚西疑惑地看过来,不明白他怎么突然会有这个想法。
盛耀把钱往兜里一揣,开口道:“我是个人类,寿命有限,比不得你们,所以我得留下点什么,免得以后你们把我忘记了,都不知道我长什么样了。”
他的话是事实,但发财还是愣住了。
与他们相比,盛耀活着的时间实在是太过短暂了。
人生几十年,不过是他们生命长河中的沧海一粟,或许到最后,盛耀也会变成他们看望的那个墓碑里睡着的人。
想到这,发财皱了皱眉,他讨厌离别。
尤其是这种注定的离别。
回过神,发财看着那双晶亮的眼睛,点头,表示自己配合:“照!”
项楚西深深地看了盛耀一眼,眼神充满复杂,或许是想到了盛耀的爷爷,那个他从小养到大的孩子。
最后,在盛耀期待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曾经的项楚西很排斥有朋友,也不想有人陪伴他,他觉得自己不需要。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活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他不想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不想再经历别离。
直到遇见和他寿命一样不知道有多漫长的发财,他才开始愿意接触他人。
更甚至现在认识了盛耀。
摄影楼。
“啧,真帅!”盛耀站在镜子前扒拉了两下自己耀眼的红头发,沉迷于自己的美貌:“以后真不知道便宜了谁!”
一身白西装衬得他潇洒帅气,红发又给整个人添了一抹桀骜,的确帅得很。
“你可真能夸自己,你要不要点脸啊大哥。”发财嫌弃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一双墨绿色的眸子充满戏谑,红色的西装让他的痞气看起来更加风流,嘴角带着漫不经心的弧度。
还没等盛耀反驳,就听见轻轻的脚步声从旁边响起,二人看去,发现项楚西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淡漠的脸上面无表情,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
“得了,人齐了,拍照!”摄影师招呼他们。
按照摄影师的安排,项楚西坐在椅子上,发财和盛耀站在他身后。
摄影师先给他们拍了一张中规中矩的照片,项楚西双手放在膝盖上,背脊挺拔,发财和盛耀面带微笑看着镜头。
看着相机里的三个人,摄影师都忍不住感慨,真是长的好看的人怎么拍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