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吴振不一样。
在这场案件中,他的作用就是要让王文远判的轻一点,至少判定一个死缓。
所以在这个案子中,他必须要强调这个案子的罪行是重罪,但是不能那么重。
再有一点就是王文远不能作为主犯进行判决。
基于王文远自首的情节,再加上只作为从犯的情节,能够判定一个死缓。
这样的话,那么在这个案子中,他就算达到了王河的委托诉求。
不过……根据刚才的案件整理情况,这个案子判决王文远死缓的难度很大。
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的机会。
想到这里,吴振提出了异议:
“审判长,我方对于主从犯之间的认定有异议。”
“在这个案件当中,王文远的确是提出去寻找刺激的主要人员。”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作认定为主犯。”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王文远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要杀人的打算。”
“提出杀人灭口的是谁?”
“并且实施强迫的是谁?”
“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上都是张大力主动提出来的。”
“王文远并没有指使张大力做出犯罪行为。”
“张大力做出了这种犯罪行为,那么在这一点上来看,张大力才是属于主犯的人员。”
“……”
吴振提出的观点,说白了,就是让张大力来背这个主犯的锅。
陈述的有一定的道理。
受害人委托律师席位上,苏白也一眼看出来了吴振提出这一观点的目的。
目的就是让王文远成为从犯,然后从自首情节上进行出发。
尽量的去减轻刑罚。
判个死缓。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还有根据张良的陈述。
在这个案子中,王文远起到了什么作用?
起到的是一个谋划和组织犯罪行为的一个作用。
这已经符合了对于主犯的认定情况。
如果不是王文远指挥着另外三人去做出犯罪行为,以及进入到杨帆的家中调戏胡云云。
会有整个案发的经过吗?
不会。
虽然王文远不是提出来杀人灭口的,也不是第一个实施强迫的。
但是刚才张大力也陈述了,他是有王文远的暗示在其中的!
这一点没有得到另外两名被告人的证实,可是张大力的表述不像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