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去深市之后,你在那边干什么呢?”
那时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
只身前往特区,背井离乡,怕是过得很艰难。
江行恺手上动作不停,听到她的问题,想了一下。
“一开始到那边,才发现做生意没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一个外地人,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就连边防证都没办,偷溜进了特区,被人抓到打了一顿,关了几天才放出来。”
孟晚一怔,脑海中突然浮现二十出头的桀骜少年模样。
他再怎么会打架,一个外地人,也没办法和当地人叫板。
“跟我一起关进去的,有个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势力,雇我出去后给他当打手。在他身边干了几个月,摸清了那边的情况,我才自己出来干。”
给金哥当打手的那段时间,也是认识于万川的时候。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和于万川真的是过命的交情。
“那时候就开始建房子了吗?”
江行恺笑了声,语气轻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钱,我干过很多事,去码头搬货,去工地扛水泥,能赚钱的都干过。”
但这些都不赚钱,后来他跑去给人开货车。
一开始是单纯给人送货,后来发现带货能赚钱,便自己想办法租了一辆货车,自己拿货卖,还帮忙送。
送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经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抢劫的,他还被人砍过好几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给她看背上的疤。
这一道疤,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
他现在是学会了,逞什么强,该示弱的时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装可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真正赚到第一笔起始资金,是通过金哥的关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获的电视机。
拿下这批货需要的本钱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让他直接把货拉走了。
这批货倒卖出去,说是一夜暴富也不为过。
江珊是不是处对象了?
江行恺去深市的时候不过二十出头,凭的是一股莽劲。
他年少有成的背后,却是吃过旁人都吃不了的苦头。
若不是今天聊过,孟晚也不知道他付出过多少血汗。
“那段日子,很苦吧。”
一想到老江家的人,她却为江行恺感到不值。
他们若是安安分分不作妖,现在只管享儿子的福就好。
江行恺把饭菜端了出来,轻描淡写略过:“都过去了。”
简单的两个菜,却勾起了孟晚的食欲。
“你竟然真的会做饭。”
江行恺笑道:“还能骗你的不成。”
他把筷子递给孟晚,印象中自己从没和孟晚在家里坐着安安稳稳吃一顿饭。
孟晚不怎么擅长厨艺,有那个功夫,都出去吃了。
“味道怎么样?”
孟晚竖起大拇指,笑得眉眼弯弯,“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