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彬算是这次收获最大的。
一个白发魔女,令人印象很是深刻。
好莱坞方面已经有意给她抛去橄榄枝。
周公子的金燕子也还行,虽说加成远不如李彬彬那么大,但最起码她也算是演过好莱坞大片的演员了。
程龙连杰两人也不用说了,拿片酬的,演完就走,片子好坏和他们关系不算特别大。
当然相比于连杰,程龙才是更稳的那个。
去年他有《尖峰3》,又有代言的《功夫熊猫》,《功夫之王》哪怕扑街得再狠一点,对他来说,他觉得也无关痛痒。
连杰信心也很足,因为《木乃伊3》已经拍完,下半年就会上映。
有这片子在,《功夫之王》扑一点,问题不大。
所以绕来绕去,最后受伤的依旧是华谊大小王。
《功夫之王》的成本毕竟高。
6亿人民币的成本,也就是接近8000万美元的成本。
按照分账的话,最起码也得18亿美元左右的票房才能回本。
所以《功夫之王》在这方面显然是不合格的。
不过内地媒体人并不觉得华谊会亏。
华谊毕竟不是星辰。
人家星辰的电影在海外也不全是分账的,真正能做到常例分账的只有东南亚和北美以及其余个别几个国家。
其余地区是灵活安排,但总体来说星辰真正会选择分账的地区也不多。
华谊没星辰的实力,他能做到这样?
所以大家先入为主的都是从版权卖断的收益去计算。
然后便有人曝出,说《功夫之王》的版权卖的很高,起码5000万美金是有的。
8000万美元卖5000万美元,内地和香江又是分账,再加上广告收益,这一下,大家觉得华谊怎么都能回本了吧?
但很快又有人曝出,说华谊在海外这次是走分账路线,而且是一次性和四十多个国家签分账,其中包括老美。
这下很多业内人士就不淡定了。
因为真要是如此,那么按照现在《功夫之王》的成绩来算。
华谊得亏更多!
因为分账的话,最多最多拿到手的只有3成。
按现在票房算一算,也就是8000万美金成本,现在最多只能收回来3000多万?
很多业内同行第一时间捂住了嘴,尽力不笑出声来。
继而反观路平安的星辰。
然后再次感慨路平安是真的猛,迄今为止真就没怎么亏过。
于是便有人开始调侃,大小王没路平安那个命,却得了那个病!
华谊大小王对此当然是默不作声。
通稿他们早就准备好了。
那就是和当年《天地英雄》一样:我们还是赚的!
反正说话依旧得硬,眼泪要往心里流,绝不能低头!
而实际上,大小王已经开始联系各类资本,准备资金过桥、拆借等事宜,并开始和院线方吃饭,寻求缩短结算周期,甚至开始谋划卖股份。
因为他们已经算出来了,这次起码得亏两个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