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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顶级美人糙汉子(第1页)

马凯下午四点过才回来,回来时身边跟着一个都市风打扮的时髦女性。女子四十左右,穿一件暖黄色半袖羊毛衫,搭配一条垂感十足的白色阔腿长裤。脚踩细高跟,行走间,轻盈的栗色卷发随风飘扬。这是个知性优雅的女性,她看上去便给人一种内核强大,自信爆棚的感觉。沈禾还在心里揣摩这位女士的身份,抱着个电脑居家办公的宋敬呈就说:“那是马凯的爱人,程清雅女士。”沈禾震惊不已,“咱婶子这么漂亮?”也没听马叔透露过啊。“马叔这嘴是真严实啊,这么漂亮的媳妇儿,他是真能藏啊。”宋敬呈见沈禾对程清雅的身份一无所知,他有些惊讶。“你不知道吗”沈禾说:“知道什么?”宋敬呈将电脑搁到咖啡桌上,朝沈禾拍了拍大腿。沈禾顺势坐在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我英俊迷人的宋总,你跟我讲讲呗。”沈禾嘴巴甜得像是抹了蜜,宋敬呈能把命给她,更别说只是聊点儿八卦了。“程清雅是程扬的堂姐。”他开口第一句话,就将沈禾干懵了。“什么?咱婶子是程家人?我没听程颂说过他还有个堂姐啊。”“因为他们两家关系并不好。程清雅的父亲叫程柏安,是已故程老跟第一个夫人生的孩子。程颂的父亲程劲松,则是程老跟第二任妻子生的孩子。”“程扬跟程清雅的关系,就像你跟斯里他们几兄弟。”不同的是,沈斯里他们跟沈禾关系亲厚,而程扬兄弟跟程清雅的关系疏远,形同陌路。“程柏安的母亲跟程老离婚后,就带着程柏安回了h市的娘家,程柏安在那边长大,跟青市程家这边的亲戚很少来往。”“程清雅在青市大学念金融系,大二那年遭到仇敌绑架差点被杀,被刚退伍的马凯所救。她对老马一见钟情,觉得他是大英雄,就对老马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将老马追到手后,程清雅就为了老马留在了青市这边。”沈禾意外极了,“咱婶子才是主动追爱的那个啊?”“真是看不出。”马凯相貌跟英俊毫无关系,五官充其量只能算是端正干净。好在他身高有一米八五,加之当兵多年气势凛然,充满了正义感跟男人味。他整体形象还是可以的。但程清雅什么都不需要做,她只管往人群中一站,就能吸引百分之九十九的惊艳目光。一个顶级大美人,倒追一个糙汉子。这的确令人意外。看到沈禾的反应,宋敬呈像是看到了当年的他自己。“我第一次看到老马媳妇儿的时候,跟你现在的反应是一样的。”见马凯带着程清雅已经走到了公馆门口,沈禾赶紧从宋敬呈怀里站起来,“走,下楼去。”宋敬呈却说:“你先去,我等会儿再下来。”“嗯?”沈禾有些纳闷,“你要干嘛。”宋敬呈坐在椅子上没动,垂落的视线落在大腿上,他措辞含蓄:“我现在有些不方便。”沈禾秒懂。她突然弯腰伸出邪恶的手,飞快地拍了宋敬呈一把,成功听到宋敬呈疼得闷哼,这才得逞一笑,逃之夭夭。宋敬呈呼了口气,靠着椅背念经等他平息好欲望下楼来,沈禾已经跟程清雅处得像是闺蜜一样亲近,也不知道沈禾说了什么,程清雅笑得肩膀都在抖。“在聊什么?”宋敬呈走到沈禾旁边坐下,指着沈禾对程清雅说:“嫂子,我家苗苗鬼主意多着呢,你小心别被她忽悠了。”“哪有,我看夫人可爱得很。”程清雅笑着喝了口清茶,突然说:“你俩一个叫我婶子,一个叫我嫂子”“我说你俩能不能统一好口径?”程清雅不说,沈禾都没意识到这点。也不怪她啊,要怪就怪她跟宋敬呈差了好几岁。马凯今年44岁,比宋敬呈大11岁,他俩称兄道弟,管程清雅喊嫂子才是对的。可沈禾明年才25岁呢,她管马凯喊叔叔,自然要称程清雅一声婶子。见沈禾跟宋敬呈都是一脸窘迫,程清雅又忍不住笑,“这样,夫人就跟着宋先生一起叫我嫂子好了。”“不然将来你俩生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该管我喊程奶奶,还是程阿姨了。”这话莫名戳中了沈禾的笑点,她先是一阵轻笑,笑着笑着就忍不住放声大笑。受她笑容感染,程清雅也跟着轻笑起来。宋敬呈一脸莫名,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马凯也是张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等两位女士笑完了,马凯这才提到正事,“老板,你之前让我托人帮忙打听杜玉玲跟老夫人的事。我寻思着你嫂子不就是最合适的人么?”“她本来就算半个程家人,杜玉玲是你嫂子名义上的婶婶。正好你嫂子明天休息,就让她替咱们去打听好了。”其实看到马凯将程清雅带过来,宋敬呈就猜到了他的打算。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对此倒没有看法,只是有别的疑虑,“嫂子跟程家来往的不多,突然登门拜访就算了,贸然跟杜玉玲打听那些往事,怕是会引起杜玉玲的疑心。”宋敬呈的思考也有道理。程清雅眼珠一转,拍拍沈禾的手,她说:“那就让夫人陪我一起去好了。”“这不,程劲松前些天在家里摔骨折了屁股,做了个微创小手术,在家休息呢。”“前几天程扬跟程颂还去宋园吊唁过老夫人,我就带着夫人一起去程家探望我叔叔,也算是礼尚往来了。”“这主意好!”沈禾说:“敬呈的爸爸跟已故的程老关系是不错的,程劲松做了手术,我提着礼物去拜访也合规矩。”“敬呈,你觉得呢?”想了想,宋敬呈说:“那就一起去吧,我去拜访程劲松,你跟嫂子去陪杜玉玲。”“那就这么说定了。”程清雅坐了会儿就走了,临走时跟沈禾加了个微信。送走程清雅,沈禾也回楼换衣服,准备去传媒公司接lody。沈禾已经选好穿搭需要的服饰,刚脱掉居家服,宋敬呈就走了进来。沈禾下意识捂住胸口,又觉得没必要,毕竟她浑身上下都被宋敬呈摸过亲过。“我来帮你穿。”宋敬呈像是打扮洋娃娃,亲自为沈禾将衣服一件件穿上。打底薄衫,羊绒毛衣,燕麦色大衣,接着是围巾最后,宋敬呈将一枚珍珠胸针佩戴在沈禾的胸口。满意地打量着沈禾,宋敬呈赞道:“真好看,像个漂亮的手办。”沈禾瞥嘴,“这么:()好爽!抢渣男遗产,当渣男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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