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以拂十八岁那年,一眼就认定了她。
施晓:难道当初看上我,不是因为长得好看吗?
苏以拂:“……”
我才不是那么一个肤浅的人呢!
哦。
我信你。
但那天,苏以拂去施晓说这事的时候,她眉头微蹙。似乎觉得这事情比较难办。
“不好找人弄嘛?”苏以拂见她比较为难的样子,试探性地问。
施晓也挺意外的,她竟然还能想到这个层面来,“不是说不好弄,而是我们那个乐队,已经解散很久了。而我,也已经很久没有去录音棚里录制歌曲了。”
所以——
当初的那份热爱和冲动,似乎最后都回归到了生活。
偶尔想起来的时候,像是往事吹起一阵风,浮起尘埃。
“我朋友圈里很多以前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基本上现在都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因为本来就不是那个专业的嘛,只是业余爱好。”
当业余爱好,赚不到很多钱的时候,生活的潮水同时涌了过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弃。
不是因为不喜欢了,而是——
因为继续坚持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施晓承认自己当初是很喜欢写歌唱歌,但她自己自认为的那点天赋,在那个圈子里,完全不值得一提。
当初乐队里的其他人,到现在基本上都成家了。
每个人都为了养家在奔波,朋友圈里晒出来的动态,从最开始的有了工作,到结婚,再到小孩落地。
不过几年的时间而已。
他们曾经可以彻夜聊天的群,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人再提过,我有一个还不错的灵感。咱们聊聊该怎么继续吧。
又或者是哪个酒馆邀请他们去演出,要排什么样的歌单。
施晓这几年会觉得孤独,是因为她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说说心里话的人了。
她很意外,苏以拂竟然还记得,她曾经的热爱。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嘛!”
那时候她在她的住所看到很多的音乐卡带和乐器,听她说起关于自己的热爱,说起她在大二那年就已经和朋友们组了一只乐队的时候,苏以拂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光。
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欣喜。
那之后,她一直缠着她说想去看她的演唱会。
施晓那时候还会纠正她说,“是演出啦。”
演唱会那个级别,她怎么可能会做的到啊!
苏以拂哼了一声说:“你那么厉害,为什么不可以做到?”
施晓:“……”
小朋友可真敢想啊。
这就好比一个籍籍无名,没有经过任何人指导的作者,因为可以写出来点什么,就觉得自己可以拿诺贝尔文学奖一样。
遥不可及。
那是一个梦。
而且是注定让人笑话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