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框浆果莓果树苗、香料树苗、还有另外几种他没见过,但是觉得有利用价值的植被,带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两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再过几年,这些好东西都会变成亮闪闪的金币了,他们利塞小镇就是团结一致、脱贫致富的典范嘛!
什么光明神什么教廷,根本不管穷人死活的,果然还是他们财神爷靠谱啊,昨天一拜,今天发财!
——
三年后。
十一岁的艾尔菲斯又长开了一点,容貌更胜。
现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也驱不走冬天的凉意,身形纤长的小少年提着小竹篮,不紧不慢地走着。
漂亮的银发用蓝灰色布条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围脖中若隐若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深蓝色的双眼沉静如深海,没有一点小孩儿该有的天真。
“艾尔,篮子里是早餐?今天要吃什么?”
路上遇到别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间柔和了眉眼,淡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回应了这位婶婶的话,“在汤尼大叔家买了烤面包,软肉包,还有一小罐牛奶。”呼出的白气萦绕在脸前,让他多了份如梦似幻的美。
“哎呀,这几年汤尼做的烤面包确实比以前好吃了点,但还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动了,我还是去买软面包好了。”
因为馒头包子的念法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陌生,大家总是过一会儿就忘了念法,艾尔菲斯就没再纠正过,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软面包软肉包的。
“您快些去,汤尼大叔家买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没了。”
“嗳!”大婶也提着篮子,快步离开了。
艾尔菲斯不是很喜欢寒暄,他迅速结束了对话,收敛了笑容,继续不紧不慢的往回走,闲适的步态倒是显得有几分温柔。
从气质到容貌,艾尔菲斯在利塞小镇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龄更是让人觉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头饥饿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艾尔菲斯正在走神,思考着要不要劝威尔大叔再买几匹马,以后多带几个青壮年进城做买卖。
之前种的经济作物长势挺好,他们镇是一年比一年赚得多了,最近总能从城里带回来一袋钱币,让他在回来的路上很没安全感。
抢劫这种事情在遍布摄像头的法治社会都避免不了,更何况在这种时代,在荒无人烟的荒野小路上,还是多带几个人,配上大刀和弓箭,有点战斗力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