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霄心里好像突然开出了一朵小小的花,定定地转身看她:“你说,喜欢我?”
沈瑶没想到沈凌霄反应会这么大,一时有些怔愣。
系统在她耳边疯狂报警:【宿主请注意,你刚才的行为已经接近ooc!如果不把误会解除,系统将自动扣除一个信仰分来清除沈凌霄的记忆。】
信仰分那么难刷,还是不要用在这种无用的剧情上了。
沈瑶迅速回神,笑着回答:“当然啦。三哥是全世界最英俊最可靠的哥哥,没有妹妹会不喜欢这样的哥哥。”
沈凌霄眼底的火焰一下就熄了,嘴角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容。
“以后少惹点麻烦,我也会很喜欢你这个妹妹。”
又生气?
沈瑶有些沮丧。
三哥真难哄。
系统君就是个大坑货
很快回到公司,沈凌霄把沈瑶送上九层,就直接回二十二楼。
沈瑶一边往工作室走,一边在心里想:看来今天晚上要亲自下厨,收卖一下三哥的胃,才有可能把他哄好。
此时青雅已经回来,程律师和金助理也都在,木木正一脸地兴奋给他们倒茶。
看到沈瑶回来,木木高兴地大喊:“四小姐你回来啦。”
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沈瑶只得暂时把心思从沈凌霄身上移开,笑着应付。
青雅也笑着说了句:“四小姐,我还在等着你的合同呢。”
她下定决定要签进凌霄之上工作室了。
现在她已经算是全面洗白,身上再无污点,而且沈瑶帮她这么多,接下来该是她报恩的时候了。
沈瑶特别高兴。
木木也特别高兴,赶紧把四小姐让她事先准备好的两分合同都拿了出来。
沈瑶拿出其中一份递给青雅:“你先看看这份附加合同。如果没有异议,就签吧。正好程律师也在,你可以让他帮忙过过眼。”
青雅本想说不用再看。沈瑶帮她这么多,就算她现在要她签什么不平等合约,她也认。
可是沈瑶的表情太庄重,她不好推拒,拿起来认真地看起来。
不同于之前看过的那份正式合同,这只是一份附加的合约。合约内容很简单,只要求青雅以后的粉丝,也都能成为沈瑶的粉丝。
青雅不解地问:“是不是,以后我的粉丝,也要成为关注你的微博?”
沈瑶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你只要签下这份附加合约就行,剩下的我自已来办。”
程律师扫一眼附加合约,笑着说了句:“四小姐的合同要求真是古怪。”他看向青雅:“但合约里没有任何陷阱,倒是可以放心签约。”
以他专业的职业目光来分析,附加合同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甚至拿到庭上,也不具备法律保护作用。沈瑶却坚持要艺人签下这份附加合同,只能说她的喜好很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