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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身不由己(第1页)

那几天,丁超常常跟马明讨教一些问题。老本儿跟丁超抱怨说,他们刚来时华夏人在莫斯科很吃香,想找毛子女人一瓶“沃得加”就搞定了,有的是姑娘愿意,但后来去的华夏人多了,特别是一批没有教养的人渣去了以后,他们连蒙带骗卖假货不算,吃饭还偷盘子,破坏公物,晚上偷杀俄G人的狗,有一阵儿还卖拿纸作的皮夹克、皮鞋,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逮哪哪尿--结果很快华夏人在俄G人眼中就从上帝变成了贱民。

老本儿说“你没看到,现在有那一个姑娘愿意和贱民做爱呢?她们跟韩G、日本人一次只收600卢布,跟咱们上来张口就是100美金!差不多翻两番,狠不狠?怨谁呀?”

当时丁超就笑。笑完心里就不舒服。

其实现在丁超知道,关键问题还是他的心不在经商上面。在哪儿?他自己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心不在蔫,心里没底。也可能丁超还没感到什么压力--吃不愁住不愁,马明也乐得丁超整日悠哉游哉,在莫斯科最初的那些日子里,丁超感触最多的还是同胞那形形色色的表现,丁超真无法理解,他们怎么会变得如此让俄罗斯人讨厌。

人是需要方向的,失去方向感,一切无从谈起。有天大市场关闭后,丁超拎着一个大纸袋坐地铁回到马明家,那是丁超到莫斯科后第一次为自己买衣服--也不是买,是用两套高级真丝服装换的,是一件苏、联红军时期的猎装,样子老旧,但丁超喜欢,质地和颜色也很对脾气。

试完装,肚子有点儿饿,于是打开冰箱,倒出一杯“血红玛丽”,吃了一些蔬菜,还有一块有点酸,有点硬,很瓷实的黑面包,权当晚饭。

“血红玛丽”是一种用“伏特加”加番茄汁勾兑调制的鸡尾酒,味道很怪,马明特别喜欢这种三大基酒之一,家里从来没有断过。

嘴里吃着东西,脑袋渐渐又不知跑到哪个爪哇G去了。

在丁超眼里,俄罗斯的饮食文化还是块荒漠,唯一的绿洲就是鱼子酱、红菜汤和沙拉。现在嘴里咀嚼的东西似乎再也不是刚来莫斯科时老本儿请丁超吃俄罗斯大餐时的味道了,但丁超仍然最爱俄罗斯的面包,有大地的味道,尤其刚出炉那种新鲜的时候。

吃过饭,天就黑尽了。在冰箱里拿来一罐小啤酒,半躺在沙发里丁超越喝越感到泄气。

几乎没有一天,丁超不在脑子里暗暗计算着到俄罗斯的日子,就这么穷吃穷喝地混迹了将近一个月,却想不出自己的头绪。

马明不在家,本来说好等到方大虎从辽宁老家回来他们一起出去跑木材,可是又担心时间长了大豆有变,为了尽快搞到木材,几天前他一个人去新西伯利亚和海参崴了,躺下休息一会儿,又找本随身携带的书却看不进去,丁超把马明的咖啡炉打开煮了一杯浓浓的土咖啡慢慢啜着,不知为什么心里就有点儿怅然若失。

人也许就是患得患失的动物,许多事情做也后悔,不做也后悔,最近夜里常常想起在公安局写文章受领导欺负的日子,尽管薪水低关系紧张,但似乎唯有那种或忙碌或清闲的生活才是丁超生命中的唯一需要。

马明对丁超不可谓不关照,有时候丁超甚至于不知不觉会产生一种幻觉,总感到马明好像是让丁超在渡假,在用这种方法回报多年前丁超对他的“救命之恩”。可转念一想,又会马上否定这种念头。马明在G内跟丁超说的话历历在目,他是希望丁超来做生意的,丁超也的确是抱着做生意发财的美梦才义无反顾地踏上俄罗斯这块土地的。

但是,对俄罗斯情况了解的越多,丁超对做生意的信心就越小。

在俄罗斯做生意不仅仅是挣钱多少的问题,而是比做生意挣钱还难应付的艰难环境。不说别的,仅仅丁超在马明店里这些日子,警察就没少去干扰,有时还牵着拖条长长红舌头的警犬,不知抓逃犯,还是又要查扣谁的货物。

在一个G家里生活如果无时无刻总有警察的影子干扰,心情如何能轻松?丁超在莫斯科感受到的一些生活就是这样。俄罗斯的警察可以随时随地的检查你的护照、搜身,希望能够在你身上发现可以罚款的理由。马明和老本儿都说,在俄罗斯生活过的每个华夏人都经历过查你护照然后又搜身检查的经历。你要当回事儿,能活活气死你!

所以时间久了,就会养成对警察有种下意识地的机灵反应。在华夏的街头有两种人躲避警察,一种是犯法的人,还有一种就是从俄罗斯回来的人。

现在,他怎么办?

这样的念头一出来,丁超赶紧说服自己不要这样想。马明也是一片感恩的好心,什么还都没开始呢,怎么能泄气。马明早就说过,他即鼓励丁超做生意,但也不反对丁超干别的,问题是丁超到底在莫斯科能干点什么呢?

想起母亲曾对丁超说过,要回忆生命中每一个珍贵的记忆,要记住生命中每一个给予你帮助的人。小时候不明白母亲的话啥意思。

经过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尤其是在莫斯科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偶尔再想起母亲的话丁超似乎已经能够理解:对往事和帮助你的人要心存感激,以最乐观的情绪对待它;对生命中擦肩而过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可以接受他的邀请,也可以拒绝;可以对他提出邀请,也可以不睬他;但每个人看你的每一眼神,帮你做的每一微小事务,都要加以分析,去明白他的意图,去分析他的渴望,去观察他的目的,去体会他的思想,去做出自己的举动予以相应的回答。马明自然是希望丁超跟他一样,在俄罗斯混出个人样儿来。

唉,说来说去,还是心里明白腿打漂儿。

电话响,马明来的。

“大哥,干啥呢?”

“没干啥,瞎想。”

“呵呵,你呀,大哥!又瞎想啥呀?”马明说,“市场那边你不用天天去,没事就出去走走,逛逛,看看景也好呀,是不是?说不定就有什么新发现新灵感呢!”

丁超无言以对,也许他身不由己,或身在福中不知福。每天,这个时候马明都会来电话问问情况,丁超也就习以为常不当回事儿了。放下电话,脑子又回到刚才的思路上去。

说到逛,这一个月,丁超最大的收获其实不是经商。狗改不了吃屎,在老阿尔巴特街有一处最值得看的地方--俄罗斯最伟大的诗人普希金的故居。

那里有很多仿古的街灯,傍晚将它照得通亮,虽然普希金与“莫斯科第一美女”冈察洛娃结婚仅仅在这里租住了3个月,但已经足以让世人熙熙攘攘地来这里拜谒诗人的灵魂。

自然丁超也不能错过,故居对面还竖着年轻夫妇的雕像--尽管诗人在这里一行诗都没写出来。也许是丁超对普希金的诗感兴趣,丁超在那里呆了整整一天。有时丁超泄气地想,即使自己现在就回去,此次来莫斯科,也不枉此行。

只是丁超心里不甘心,也不想就此退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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