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长清吃了一口,就立刻赶紧将其吐出,生怕自己下一秒就被此面条送入医馆。
他不是个特别挑食之人,可最起码也得能够令人下咽才是。
而这阳春面,就属于背道而驰那类,完全无法吞咽分毫。
老汉此刻见客官如此糟蹋粮食,心中顿感不悦。
那面可是有顾客一口气吃下七碗诶!
这足以说明面条十分可口,怎么能够被人如此之对待。
老汉十分不服气,他当年可是在前线战场,一人活到最后之人。
因为倔强,所以撑到如今。
如不是老伴旧疾复发,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他也不至于放着那三亩良田不管,来做这下作营生。
要知道,士农工商。
农民都排在前,比做商人身份地位高上不少。
大半辈子没有走出庄稼地的他,因听闻村中老汉外出卖这阳春面,挣了不少银钱,这才动心摆摊。
虽说今日才摆摊第二日,但已经有顾客一口气吃上七碗,这足以证明自己手艺并不比隔壁老汉差。
他是个特别倔强之人,认为别人能做得到,拼什么自己就不行。
慕容长清并不知晓老汉心中所想。
他紧皱眉头,将那原本颇为俊俏脸蛋,铺上一层薄薄冰霜。
难吃!!
十分难吃!!
狗都嫌弃!!
在心里不停吐槽抱怨,他实在无法想象,龙瑾炎到底有没有舌头,能不能品尝出味道来。
扔下十文钱。
慕容长清头也不回,不等老汉叫他,便疾步离去。
他要试探一下龙瑾炎,想要知道为什么连狗都嫌弃的面条,竟然会吃下七碗,直觉告诉自己,这其中定有蹊跷。
老汉嗤笑望着渐行渐远的年轻顾客。
“呸!什么人嘛这是,一看就是没吃过任何好东西,完全不懂美食,浪费粮食,下次再来,劳资直接不卖。”
他将桌上碗筷收拾,准备回头热热接着吃,反正也没什么,凑合凑合又是一顿饱饭。
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