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勒迪斯雷,曾经银手强尼专卖店的假期工。
他看到自己曾经的老板,那是惊喜异常。
本来他想要这个假期回去继续打工的,奈何世界杯将近,他又恰好得到门票。
约翰看到他,声音中藏着笑意,说道:“金,虽然你离开银手强尼,但我依旧会将你视作朋友。”
“阁下,这是我的荣幸。”见识过约翰的实力,金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有些晃人。
他将目光转移到旁边的海因里希身上,伸出手来,热情地说道:“金·勒迪斯雷,伊法魔尼学生。”
海因里希苍白的脸只是抬了抬眼,并不打算握上去。
可就算是这样,依旧没有打消金的热情,他直接抓住海因里希的手,不顾对方眼中的嫌弃,热情握手。
海因里希用力挣脱,然后非常嫌弃地用手巾擦着手。
约翰将一切收入眼底,对金眼中那一点笑意也都没有放过。
“看上去浓眉大眼的,没想到是个腹黑。”腹诽一句,约翰也算让两个人正式认识了。
他一直相信一句话,年轻是最大的资本。
所以约翰培养的对象中不乏类似纳威、珀西那样的学生。
金·勒迪斯雷也是他的培养对象,这位临时工同学在银手强尼期间,就展示出了自己独特的天赋。
对炼金层次有着深刻的理解,同时还有着很强的实力。
曾经有一个黑巫师不知死活来闹事,在不动用保安队的情况下,一个人就将对方解决。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约翰让金作为东道主,带着海因里希在美利坚逛逛。
金是雷鸟学院的,他骨子里如格兰芬多那般渴望冒险。
算是让两个人好好熟悉一下,海因里希就不用多说了,身为群星社人员,又是知道约翰马甲的人。
金作为约翰培养对象,也需要和自己的副手熟悉一下。
就是看海因里希那强忍着动手的憋屈模样,约翰忍不住笑出声。
使用幻影移形离开格雷克山,约翰出现在纽约。
想必海因里希知道自己的用意,希望不会打起来。
…
纽约举行时装展,威克夫人以约翰还不成熟为理由,把约翰打发出去闲逛。
“女人啊,一旦购物就是没有理智。”
看老娘没有出来的意思,约翰找辆出租车坐上去。
随便在市区逛着,约翰再下车的时候已经是在下东区。
这里遗留着不少具有特色的建筑,还有一些街头涂鸦。
约翰一身西装马甲,在这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拍了拍脑袋,约翰无语道:“在魔法世界待久了,就连审美都随那边了。”
闲逛着,街边的下午茶看上去不错。
一家面包店也非常有特色,约翰推开门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