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依旧盯着那枚戒指,不过视线从自己的手转移到了木歌手上:“木歌手上的比较好看。”
木歌忍不住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说好听的了。”
亚当伸手抓住木歌:“那我们现在算结婚了吗?”
木歌看着他握过来的手,出了一会儿神:“算,如果能有个婚礼最好了。可是我们没有那个条件,北馨也不会许可的。人类社会的这些习俗,不要也没关系。”
亚当忽然张开双手,把木歌抱进了怀里。木歌双手钻到他翅膀窝里,轻轻捏了几下,果不其然看着亚当又红了脸。亚当的体温稍高,木歌没抱一会儿就觉得温暖变成了燥热:“我说……你没有故意提高体温吧?”
亚当别过头否认:“没有,那怎么能呢……只是高兴。”
木歌忽然道:“虽然没有婚礼,不过我还是想给你换一身,可惜不能过去搬你的衣柜。”
亚当脑袋搁在木歌肩上,声音低而软:“木歌是喜欢那些衣服,不喜欢我吗?”
“人靠衣装嘛……这是什么奇怪的逻辑,怎么会不喜欢你?”
亚当的眼神转到木歌脸上,用一本正经的语气道:“穿上那么多复杂的衣服,难道比不穿好看吗?”
木歌被这句虎狼之词弄得红了耳朵,明白了他的意思后有些结巴地解释:“………不穿更好看的。不、不是。我想看…哎不、你不穿的时候不能给别人看,只能我一个人看啊。
——所以当然要穿好看的了。”
亚当的眼依旧清澈:“可是我都已经结婚了,只要木歌喜欢就好了啊。”
“所以没有结婚的时候,你才想穿好看的吗?”
亚当似懂非懂地说:“当然了,打扮太漂亮会吸引来更多的异性,会增添麻烦的。既然我已经找到了木歌,木歌也觉得我最好,那当然是麻烦越少越好了。”
木歌承认他这一番话并没有什么错,这也是人类伴侣最常出现的问题原因之一。如果人类能有这种觉悟,婚姻一定更稳定吧。
“在你的世界里,一对夫妻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吗?”
“嗯。”亚当的眼里闪着光:“会的,他们血脉相连,连去世的日期都会一样。”
木歌想起亚当说过的族人共血脉的仪式,可能正是这样的死同期,才让另一半会不计代价地和喜欢的人养育后代吧。他对这样的爱情既向往又害怕,一时不知道自己和亚当会怎样结局。他是个人,和亚当本就不一样的,纵然亚当咬过他也没办法让亚当顺利成长,也就是说他们并不会同一天死。
木歌的心里这一刻极其复杂。
他想过不顾一切,可是一想到最后的分别就会打消自己冲动的念头。但他依然没能违背自己的初心,和亚当进行了符合人类的、简要的仪式,可他们连相互的宣誓都没有。
木歌只想在虹桥的短短时间里,能把自己自私想拥有的拥有了:是亚当,也是他们不被看好的爱情。
亚当对他的喜欢,让他无法对他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