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这个汉语词汇,在我国不同的地区所指竟然差别甚大。可以指自己的妻子或儿子的妻子;也可指弟弟或晚辈亲属的妻子(前面加亲属称呼),如弟媳妇、侄媳妇、孙媳妇等;还可泛指已婚的年轻妇女如小媳妇。即使不加修饰,“媳妇”二字在南北所指也不同。在北方,称老婆为“媳妇”的比较多。在南方,“媳妇”仍然是“儿媳妇”的代名词,这在南方的农村尤为普遍,四川地区也不例外。而在四川地区,老婆则被称为“婆娘”、“堂客”、“老妞ㄦ”、“老猫儿”等。老派四川方言中,“媳妇”指儿媳妇,即儿子的妻子。这其实是一个古义遗存。从文字的角度看,“媳”字指儿子的妻子,时间更早。“媳”本作“息”,就是“儿子”义,“媳妇”本作“息妇”,意思是儿子的妻子。息:〈文言〉指亲生子女,特指儿子。《康熙字典》又子曰息。《东观汉记》:此盖我子息也。《战国策》:老臣贱息舒祺,最少。《剪灯余话·洞天花烛记》:“今弱息及笄,议姻震泽,将纳其次子为婿。”但是受文字同化偏旁的影响,“息妇”变成了“媳妇”。在南方农村,用得更多的仍然是“儿媳妇”义,可以看到古义的继承和保存。“媳妇”释义为“儿媳妇”,在文献资料中的使用引例。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可以看出是家长为子女张罗婚事,媳妇自然是儿媳妇。元·张国宾《合汗衫》第一折:“俺叫金狮子张员外,奶奶赵氏,小大哥张孝友,还有一个媳妇儿,是李玉娥。”结合剧情,媳妇儿是儿媳妇。元·关汉卿《窦娥冤》楔子:“窦秀才留下他这女孩儿与我做媳妇儿。”窦秀才女儿时年七岁,剧中相当于谓做童养媳,还是是儿媳妇。明·宋濂、王袆《元史·后妃传二·裕宗后伯兰也怯赤》:“后性孝谨,善事中宫,世祖每称之为贤德媳妇。世祖称裕宗的皇后,自然是(贤德的)儿媳妇。《儿女英雄传》第二十九回:(张姑娘道)“这就见得姐姐知道我的心了。只是我虽有这条心,我到了淮安,见着公婆,是个才进门的新媳妇儿,不知公婆心里怎样,这句话我可不好向公婆说。”新媳妇见公婆,自然是儿媳妇。巴金《寒夜》六:“我十八岁嫁到你汪家来,三十几年了,我当初做媳妇,哪里是这个样子?”媳妇熬成婆,自然指自己从儿媳妇,熬成自己做婆婆。四川地区,“娶媳妇”的动词:接四川地区,“娶媳妇”谓“接媳妇”,即是替儿子娶妻。多指迎亲当日的仪式。四川人问“你娃儿接媳妇没有?”一般就是问行过仪式办过酒席没,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办证。回答为“接了”或“没有接”。“接”又作“结”,“接”强调男方到女方家接新娘,如果是办席当天必须用这个“接”。“结”强调男女结成婚姻关系,结婚前后或日常闲聊,用“结”也是对的。如前述问答,因为民间默认办席后关系即成。清·刘省三《跻春台》卷一《哑女配》:“妈呀,富家子女娇养性成,接到我屋,俨若先人,稍不合适,骂得难听,不如莫要,免后淘神。”又卷二《捉南风》:“做到四十多岁,也积得四五十串钱,接个妻子,有三十多岁,都还体面,佃点田土耕种。”这里讨个老婆作“接个妻子”,可见确实与媳妇有别。清刘省三《跻春台》卷一《失新郎》:“莫非是在前生未放儿帐,才使我接媳妇失却儿郎。”又:“既接媳妇,如何又将儿子失了?”又:“一尺五养到今二十已满,才与儿接媳妇花烛合欢。”以上三句,“媳妇”都与儿子呼应,表示儿媳妇。民国三十二年《沿河县志》卷十《学校志·社会教育》:“就是生男或育女,接媳嫁女和搬家,再有死亡和请人,都要分别报保甲。”“接媳嫁女”,即“媳妇”与“女儿”对应,“媳妇”也不是自己妻子义,而是儿媳妇。综上,老派四川方言中,“媳妇”都不是指自己的妻子,而是指儿子的妻子即“儿媳妇”。如今,受到普通话和电影电视剧的影响,很多四川地区年轻人也把自己老婆称作“媳妇ㄦ”了。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语言跟随演变的自然现象,不用刻意规避。:()那些即将消失的四川方言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