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主零碎的记忆中,冯明知总是在读书。他对原主极好,原主在潜意识里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依赖。
冯明知一张脸爆红,握着筷子的手都鼓起了青筋,吃下姜舒月夹到碗中的肉,感觉像是放了糖,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他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视线对上,冯明知爆红的一张脸又有些发白。
“姑娘,你的病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府?”没人知道冯明知说这话时,内心有多纠结。
从前姑娘傻乎乎的,他把姑娘当妹妹,愿意遵守与家主的约定,守着姑娘过一辈子。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
现在姑娘清醒过来,他欢喜得紧,也……喜欢得紧,再也没办法把她当妹妹,却又不忍心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跟着自己吃苦。
毕竟继福晋当初赶姑娘出来,理由是姑娘傻了,生活不能自理,会影响乌拉那拉家其他姑娘议亲。
姜舒月还没开口,冯巧儿先急了:“哥,家主早就说过,姑娘是你媳妇,只等你考中……”
话说一半,被冯明知打断,他鼓起勇气注视着姜舒月的眼睛:“姑娘,这里太苦了,你想回去的话,随时可以回去。”
冯明知看起来清瘦白皙,文质彬彬,很有魏晋时期文人自带的风雅。说话也是斯斯文文,书卷气十足。
姜舒月没想到他不但有文人的风雅,还有风骨:“他们不想要我,我又何必回去自讨苦吃。”
她身上的神农氏血脉觉醒了,不种田浑身难受,又怎会离开田庄,回那个曾经抛弃过她的家。
现在的生活确实很苦,可有她在,还愁过不上好日子吗?
“除非明知哥赶我走。”
姜舒月最后调皮了一下,对面的冯明知再次涨红了脸,脱口说:“不会!我不会!”
又感觉太过孟浪,改口:“你想住在哪里都可以。”
常妈妈看看姜舒月,又看冯明知,怎么感觉儿子被人家姑娘给调戏了呢,忙着帮冯明知打圆场:“明知,你要好好读书,等将来……”
“娘,我吃饱了!”冯明知霍然起身,不自在地说,“姑娘的病好了,巧儿能腾出手照顾您,我……我回城读书去了!”
说完往外走,走到门边,忍不住回头看了姜舒月一眼,之后匆匆离开。
“娘,我哥这是怎么了?”冯巧儿看着他哥碗中的白米饭,都没动过,怎么可能吃饱。
有菜有肉有米饭,她自己能干三碗,她哥一个大男人吃这么少。
常妈妈将冯明知碗中的米饭拨到自己碗里,呵呵笑着说:“读书好啊,读书好。”
吃过中午饭,常妈妈让冯巧儿刷锅洗碗,她则扶着腰领姜舒月看今天讨来的吃食。
“不是发黑的面,就是生虫的米,还有臭鱼烂肉干。”
冯巧儿一边淘刷锅水,一边抱怨,两颊鼓起来活像一只正在咀嚼的松鼠:“娘,等会儿我收拾,外头冷,您带姑娘回屋吧。”
觉得不解恨,又补了一句:“别让那些臭鱼烂肉熏到姑娘。”
粮食不是好粮食,肉也不是好肉,姜舒月看着都恶心,赶紧搀扶着常妈妈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