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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清斋道人吃马肝(第1页)

自洞君的那两个小鬼,进了城去,为白莲偷了白儿的神笔,因此白莲军队在新安城外,兴高采烈的围坐,听毛钟辉说法不题。

岂说清斋道人在龙潭峡,就那样稀里糊涂的丢下了景安给他的一千步兵,这千总的官还没过瘾,就这样变成了孤家寡人。这事一旦被景安奏报朝廷,就是嘉庆出面,自己也是脑袋不保。

何况嘉庆哪里还记得起自己亲封的这个百长?若说一朝皇帝亲自封一个百长这样小的官位,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不过,也别这样说,嘉庆根本没有封官的权利,凡是都要乾隆做主。

众位,在下如此一说,都明白了吧?嘉庆是无奈之举,哪个皇帝不想施恩于臣,让大臣们对自己服服帖帖?不过,清斋道人有多少斤两,自个知道,到了这个时候,已是骑虎难下。

为何?自己全军覆没,回不了义马见景安,支援不了新安张朋良,更是回不了京城原来的寺庙里。

要不要到乡下买几亩田,盖几栋房,娶几房太太,过一过小地主的日子?不能!自他穿上了太监刘得财给的飞云靴的那一刻起,他的命已经不属于自己。

如果自己杀不了与汉阳布政司有恩怨的张朋良,那汉阳布政司岂肯善罢甘休?此事既是张太经手,刘得财出面,两个太监都是听命于和珅的人。

这事说不定与和珅也有关系,那京城里的锦衣卫,谁个不听和珅的话?

京城的锦衣卫一出,就是他清斋道人变成一只耗子,也会被他们从洞穴里挖出来,斩杀了才肯罢手。

他心灰意冷的骑着马,从龙潭峡到了新安城下,见白莲四面八方已把新安包围,近不得去,只好远远的躲在树林里,等待天黑之后再进新安城,如果偷偷结果了张朋良,回到京城交好账,这事才勉强算是完成。

他想,如此一来,再也不做什么鸟官,上一次假装白无常骗了张朋良那么多银票,如果这一次进城去,杀了张朋良,任务完成,回到京城,太监张太还有打赏,寻个偏僻去处,这一辈子的吃喝用度就不会发愁了。

他一直在树林里,见新安城中浓烟滚滚,城墙里里外外杀声震天,不好唐突进去,找到一个躲避露水的岩下,拴了马匹,在那一直躲着,弄得自己饥饿难忍,到了半夜,实在煎熬不住。

他想,此时新安正在打仗,惊逃的马匹很多,自己把马匹杀了吃肉,再去寻一匹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况且自己还有脚下这双飞云靴,就是飞腾奔跑,一日也去他八百里。

清斋道人拿定主意,抽出刀子,摸着马匹的脖子,一刀从脖子朝马肚子里插。马匹生痛,鲜血喷射出来,悲鸣了一声,扬起蹄子,挣扎着逃开。

可是那缰绳在大树上拴着,挣扎不开,被清斋道人抽了刀子去,围着大树绕圈子,折腾了一会,也许清斋道人的刀子插进了马匹的心脏,鲜血淋湿了树的周围,这才渐渐的倒了下去,奄奄一息。

他一个人杀了一匹马,怎的吃完?只是割了只马腿,在岩洞里打石生火,把马腿烤熟,饱餐一顿,力气渐渐的恢复了。

他又想,这时候若是进了城去,专寻地方躲藏,才好对张朋良下手,也不知何时才有机会,万一饥饿起来,怎的是好,不若把吃剩下的马肉藏在兜里,以备一时之需。

他把马腿切下来,忽然又想,这一腾飞起来,要的是轻便,怎好拿这么一包马肉?都说六畜的心肝最补,吃一块心肝,当吃三斤瘦肉。

莫若烤了马肝,切成块状,烤熟后放在兜里,饥饿时,吃一二片,足以增力,倒比带一大包马肉省事多了。

于是,出洞去,复把马肚破了,寻到马肝,整个切了下来,回到火堆,烤熟了,切成块状,装了在兜里,大约三斤,挂在腰间。

这时候不走,更待何时?清斋道人把飞云靴穿在脚上,害怕飞腾起来的时候,会松落,从衣服上撕了一根布条,把飞云靴和小腿肚拴紧,提了刀子,从树林子里走出,到了大路上,开始狂奔。

这飞云靴,没有咒语的帮扶,因此速度不是很快,腾起来也不高。不过,在夜晚里飘飘忽忽的行走,清斋道人也觉得两耳生风,脚不落地,有一些晕晕乎乎。

不一会,就到新安城墙之下,抬起头,看见这新安城的城墙格外高大,若是凭这飞云靴飞腾过去,几乎不大可能。

可是又不能不爬,如是熬到天亮,更不能进城去了。若要腾上城墙上,必须借力而为,他可没有壁虎功,不可能像壁虎那样,往上爬到城墙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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