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曹志强就是不同意,而且对版权看的太死,就是不想让出版社独家买断出版,只想自费出版,或者按比例分成。
原因很简单,当时自费出书的钱,他也凑的差不多了,出武侠小说或许不够,但出个字数页数都很少的诗集,那是没问题的。
最终谈来谈去,一个姓余的编辑提出一个建议,认为不能因小失大,为了拉住曹志强,别让他去别的地方自费出书,捧红别的出版社,干脆直接给他版税制稿酬算了。
玩版税制,起码杂志社跟出版社还能分一杯羹,要不然,让曹志强去别的小出版社自费出书,那他们就谁都捞不到好。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据说,这个跟作家分成的版税制稿酬,还是国内出版界的头一遭,之前从没有过。
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个玩版税制的,是某个姓王的痞子作家,那还是九十年代的事儿了。
但在这里,如果真的给他版税制稿酬,他就是国内版税制作家第一人。
所谓版税制稿酬。
简单说,就是由作家出版社,买断《强子诗集》这本书五年的专有出版权。
这期间,这本书不能给其他杂志社出版,只能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强子诗集》。
到时候,作家出版社,会以版税制稿酬的方式,把这本书的稿酬付给曹志强。
讨论半天,出版社最终给这本诗集定的版税率,或者叫给曹志强的分成,是百分之六。
所以曹志强能拿到的稿费,就是《强子诗集》的发行数量×单本图书发行价×版税率(百分之六),由此得出的钱数,就是给曹志强的稿费。
而且这个稿酬是一月一结算。
假设《强子诗集》定价两元,当月发行数量是十万册,那么曹志强当月能拿到的稿酬,就是2×100000×6%,等于一万两千元。
别看只有12000元,可这是在RMB还没贬值的1983年!
有一万二,此时都能买一套小四合院,或者买一辆进口摩托车了。
当然,那只是初步洽谈的方案,实际出书,比他想的更赚钱。
最终他跟主编敲定的出版方案,是那本诗集的名字,改叫《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这显得更文艺,也更吸引眼球。
而《强子诗集》则太土了,不够文艺。
至于定价,一共五十首诗,定价八元一本。
这价格在这个时代来讲,算比较高的了。
毕竟字少纸少成本低。
更让曹志强没想到的是,敲定出版方案后,诗刊杂志社,或者说,是诗刊杂志社背后的作家出版社,出书的效率居然那么高。
他上午才跟编辑谈好出书方案并签好合同,下午人家就拿到了发行书号,然后当天晚上就开始连夜排版,第三天开始制作印刷,第五天就正式出版上市了。
前后五天时间完成从洽谈合同到发书上市的整个环节,这发行速度,简直让曹志强惊掉眼球。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不愧是上面有人的作家出版社。
不愧是文学作品野蛮生长的一九八三年。
光这出书速度,后世就比不了啊。
这还是没有电脑打字跟电脑打印的时代,一切都是铅字排版呢。
如今,这本《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已经正式上市发行了半个来月,但销量却已经破了二十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