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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第二章

虽然穿着防护服,可是这么跳到粪坑里去捞尸体,我还真是头一次。尽管入秋了,天气转凉,可粪坑里的苍蝇和蛆虫的数量似乎一点也没有要减少的迹象。口罩完全挡不住粪便发酵后产生的刺鼻的沼气。防护服的空隙,也引来无数苍蝇的狂轰滥炸。钻到我脖子里、背上去的苍蝇令我难受得恨不能也一头扎进粪坑里去。

尸体被拽上去之后,我将化粪池里捞到的一截两指粗细半米多长的树枝,也一同抛了上去。

刑侦队小王好奇地问我:“捞根树枝上来干什么?”

我说:“照理不太可能有人能拉屎拉出这么长一根树枝,而化粪池平时都是被盖严实的,离化粪池最近的一棵树也在十五米以外,这截树枝出现在不太可能出现的地方,不管是不是与这具尸体有关,也总应该有个合理的解释。”

也是我自己多事,心想着既然都在粪池里捞开了,那就不在乎再多捞几下。这一捞不要紧,我在粪池底好像又摸到一根棍子样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我认得,那是一根胫骨。包勇的腿脚完好,很明显不是他的。实际上,这个时候在死尸身份没有经过科学确认之前,不应该叫他包勇。不过,后来尸检报告认定确系包勇。为了叙事方便,我就直呼其名了。这一下,事情就闹大了。看来,化粪池里死的不仅仅是包勇一个。

一听说又捞出另外的尸骨,当时在上海与我们善后组对接的刑警队队长赵翔宇赵大队长立刻从纪检会议上脱身出来,直奔现场。

我说,靠我这么个捞法不是个事。必须找抽水机来,将粪池抽干,这样才好清理。洪大福一见在自己地头出了这么大事,要他怎么配合都行了。他满口答应立马到村里找抽水机来,要怎么弄完全听从指挥,全力配合。

趁他去折腾的功夫,我有时间对现场的情况做些观察。

从捞上来的尸体所呈现出的姿势来看,包勇似乎做出的是求救的动作。尽管满脸的大便还暂时没有被清理掉,也不难看出,五官上露出的是一种惊异或者说惊骇的神情。

我完全同意片警胡坚强的意见,这不应该是属于自杀。可如果是他杀,有一件事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包勇的外套会如此整齐地叠放到化粪池旁边的地上呢?难道是凶手先将包勇的衣服脱下来,叠好放在地上,然后将包勇推下化粪池淹死?又或者是,凶手先请求包勇将衣服脱下叠好放好,然后再行凶?这件外套为什么这么重要,它在这起案件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既然是如此重要的外套,为什么会原封不动的留在现场?

刑侦队赵大队长到现场后指示,所有的住客不许将化粪池里发生的事情向任何人透露半点消息。如果发现有四处散播消息的,以同案犯论处。

这当然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吓唬人,但我理解赵队的意思,他是想封锁消息后,看疑犯的反应。一般来讲,如果是故意杀人犯,一定会在事后继续关注案件的侦破情况。如果他在电视、报纸上看不到自己的犯案报道,极有可能会忍不住要重回犯罪现场,探听案件情况。这个时候,他就极易露出马脚,为侦破提供关键性线索。

类似案件以前曾经出现过,罪犯在犯下多起案件后,见警方毫无动静,于是故意留下作案痕迹或者线索,来挑衅警方。化粪池案很有可能是这种情况,罪犯用化粪池杀了几个人后,发现竟然没有人来调查,觉得很不过瘾。于是,这次杀了人后故意不盖盖子了,留下线索让警方追查。

刑侦队派出了几个小组,以红旗村的这片出租屋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做地毯式搜查取证。

根据当时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由于案发后,有将近一半的住户跑到化粪池边来围观,造成化粪池附近的脚印杂乱,无法辨认,犯罪现场遭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不过,还是有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得以保留。被村干部和片警胡坚强勉强保护起来的化粪池边的地上,出现了一大片粪水的痕迹。另外,水泥板上也发现了飞溅上去的大量粪汁。

水泥板上的粪汁很好解释,那极有可能是包勇掉进或者被推进粪池后,在挣扎过程中溅起的粪汁。可是粪池边上那一摊粪水又是怎么回事呢?总不会是包勇掉进粪池后,从里面爬出来,然后再次被人推下去?又或者是,罪犯嫌撬开个水泥板还不过瘾,干脆舀几瓢粪撒到地上更引人注目些?当然,最后这个猜疑有些恶搞的成分。现实中不太可能有这么脑残的罪犯。

化粪池里的粪被抽干后,我们不得不再次跳下去,踩着又臭又滑的池底捡骨头。除去那些被沼气或者其他原因腐蚀掉的部分,我们总共找到七百多块大大小小的骨头。虽然一个人身上总共有206块骨头,但后来送法医做拼图得到的结果是,这捞出来的七百多块骨头,属于五个人身上的。也就是说,包勇是化粪池案的第六个受害者。

刑侦队对于包勇的调查发现,包勇在房地产做售楼员,虽然业绩不是最好,但也在中上,包括售楼提成,年入至少二十万以上。他生前为人和气,乐于助人,没有听说有什么仇人。平时除了工作,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最多也就是打打网络游戏。他除了应酬外,自己在家(出租屋)的时候,并不喝酒,也不吸烟。刑侦队员对他的住处调查取证的时候发现,包勇家一尘不染,所有家具物件摆放整齐有致,全都一丝不苟,他似乎有轻度的洁癖症状。并且,在案发的头一晚上,包勇并没有在家睡觉。这一下疑点就出来。既然他那晚没在家睡,那为什么会淹死在住所附近的化粪池里呢?尸检显示,他的死亡时间大致是在凌晨五点左右。他死亡前的那一晚去了哪里?

根据这一情况,刑侦队将红旗村出租屋里的这四十七家住户做了一次全面彻查。他们在黄丽**发现的头发,经DNA确认,属于包勇的。而在中国城工作的黄丽,正是第二天一大早第一个发现包勇尸体的人。

黄丽立刻被带到审讯室里问话。一开始她还辩称跟包勇不熟,直到出示了包勇头发DNA证据,以及在她家垃圾桶里找到的证实含有包勇精液被遗弃的**,她这才不得不与警方合作,交代了与包勇交往的经过。

包勇因为业务的关系,常带着客户到中国城包房K歌。可是,他每次去别人都叫小姐,唯独他不叫。并且总是帮衬黄丽推销的啤酒。渐渐地包勇成了黄丽的老客户。两人因为邻居加客户的关系,一来一往时间久了也就熟了。在包勇三十岁生日那天,两人搞上了床。两人虽然都是单身,但彼此间有协议,平时在邻居和熟人面前只是保持熟人的关系。包勇一个礼拜总会有一到两个晚上去黄丽宿舍幽会,并且一定是凌晨时分,趁大家都还没起床前悄悄离开。

案发当晚,包勇确实在黄丽家过的夜。可是,他跟往常一样,在凌晨四点半钟的时候就走了。期间并没有表现出有什么异常。黄丽在包勇走了后,又继续睡了一会儿。一大早去公厕撒尿的时候,虽然是她第一个在化粪池里发现的死尸,但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包勇。认出包勇来的是随后赶到的村干部洪大福。

后来我们得知,洪大福之所以认出是包勇,是因为包勇手上戴的那只假劳力士手表。手表是洪大福给他的。

根据黄丽的交代,洪大福与包勇曾经私交不错。可是,后来因为洪大福借了包勇十万块钱,半年多了一直拖着没有半点要还的迹象。包勇催过N多次,两人因此关系闹僵。黄丽称,自己完全没有杀害包勇的任何动机,倒是洪大福的嫌疑比较大。

根据黄丽的口供和对洪大福进行的内部调查显示,洪大福系红旗村村委副主任兼治安委员,现年四十八岁。老婆于两年前离婚,有一个女儿,现在澳洲留学。目前他是单身。近年来由于城市扩建的原因,在红旗村农地转商业用地的过程中,村委会分到洪大福手里,可以供他个人支配并“自由使用”的款项达到五百万。这还不算出租房获利分红,以及村里其他项目分到他手里的好处等等。本来,他一家小日子过得也是一路蒸蒸日上。可是偏偏洪大福有一个坏毛病,好赌。以前没钱那会儿,他还只是在村里搞些打打牌之类的小赌。就算经常输了钱不还,仗着村委会副主任的身份,大家也都不与他计较,毕竟也不是什么大钱。

可是,有了点钱之后,他一有机会就一定跑到市里或者外地,像澳门这样的地方去赌。这一下,一旦输了钱,那可就只有自己掏腰包了。几百万很快就被他倒腾光了,村里的账被他做得一塌糊涂,老婆怎么劝他也不听,最后只能一走了之。赌瘾发作起来,比毒瘾是有之而无不及。不能去外地赌,本地的各种足彩、福彩等等各种彩票,他每期都不放过。没钱就借,但凡认识的人他都借。从两块到二十万,他都借过。

这次的案件是凶杀不是贪腐,所以我们只对他是否跟包勇的死有关进行调查。洪大福称,他的确是向包勇借过十万块钱,可他毕竟还是个国家党员干部,不至于沦落到要欠债杀人的地步。他从来没有想过不还钱。虽然自己暂时没有钱,但他将自己的“劳力士”手表押给了包勇。所以他才从包勇戴手表的那只手,认出是他。因此包勇绝对不是他杀的。

除了黄丽和洪大福,其他的住户与包勇在生活中实在没有太多交集,看来凶手在出租屋里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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