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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

大厅里一片死寂,我依旧机械的撕着,那一堆五颜六色的纸在我的手中碎成片,碎成屑,母亲也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我撕,由着我碎。我将这一把碎屑散撒开来,一时之间,仿如一场花雨纷纷洋洋,漫天飞舞。

“蕴茹,你这是何苦。”母亲冲上来拥住了我。

我任由她搂着,苍凉的笑着,看落英缤纷终归平静,只留一地凄惶。

“换个环境,从头再来,不好吗?”母亲叹息着问。

“妈妈,我不能一走了之。他答应过我,会回来;我答应过他,好好的等在这里。他不会食言,我也不会。”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对母亲说,“不管他身在何方,我总不负了他便是。”

这是我的承诺,一个稚嫩但坚定的承诺。因这个承诺,我们缠绵一生。

接下来的日子,大家都平静的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施家上上下下再没有一个人提起过庄恒这个名字。至少,在我面前,没有。只不过众人看我的眼神里掺杂了太多复杂的东西,或同情,或叹息,或不解,或嘲讽。我已然无所谓了,索性大大方方的任他们看个够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全然不知,但只一件事在他们看来昭然若揭,施家的大小姐被人弃了。

我不欲作任何的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从前出双入对,浓情蜜意;现如今孤身一人,形单影只。这是不争的事实,藏不住,装不得。我既不打算离开,就早该预料的到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正常的返学上课,练舞学琴;正常的出席施家的每周例餐;正常的与施蕴晴、施蕴荻他们周旋。只不过他们快意的眼神分明的显示,他们多了个分量极重的筹码,而我多的却是至深至痛的创伤。除了这些,我剩下的只有回忆和等待。

噢,对了,还有酒。在这场看不到头的等待里,我发现了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酒。我以前还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很有当酒鬼的潜力,且天分极高。

父亲爱喝酒,酒兴上来,那是止也止不住的。我小时候就好几次撞见醉酒的父亲,喝得东倒西歪的,由人扶着走那大大的之字路线,还大着舌头讲些谁也听不懂的、不着边际的话。每每此时,母亲就会指挥着众人将他安顿好,将解酒茶给他灌下,然后冷冷的吩咐下人们好生照顾着,便自去另寻一间房住了。

我有时都在怀疑,父母之间之所以会生生插进个容姨来,说不定就是父亲酒后迷失的产物了。所以说,我对酒着实没有一丁点好感。以致和庄恒在一起后,我还曾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不准爱上这鬼玩意儿,我绝对不要去服侍个酒鬼。总之有酒没我,有我没酒。当时他还笑着点我的鼻子,戏言:“这可得好好掂量掂量了。美酒佳人,缺其一可都是大大的失色了。”我气得对着他狠狠的胡锤乱打了一阵。他吃笑着看我似娇还嗔的蛮横样儿,半晌抓了我的手腕,定在身前,深深地望进我的眸子,定定的道:“傻丫头,不会发生你担心的那种事的。对我而言,你是最重要的。”言罢,拥我入怀。我偎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幸福,安心。

其实庄恒酒量很好,也并不贪杯,寻常等闲的酒他也不见得会喝。要说爱,他独爱茅台。他家里的酒柜里储的全是各个不同年份的茅台。要知道,在那个中国改革开放才刚刚起步的年头,大陆与香港之间的贸易交往还着实少的可怜,普通物品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烟酒这等高级消费品呢。能收藏有这么多的茅台,想见的他是十分钟意这酒的了。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他答:“因为总理最爱的酒便是茅台。”说这话时,他的眼中闪着夺人的光。“总理?”我有几分不解。“是的,周总理。那是我最敬仰的伟人。在我来香港之前,国内正搞着文化大革命。我们当时一群小学生都是红小兵。有一次父亲上北京,我也跟去了。天安门前检阅卫兵的时候,远远的见过总理一面。虽然我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但总理的音容笑貌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我曾缠着他将这位总理的事迹桩桩件件细细讲来。那都是我长这么大以来,从来没有从学校学到过的。我们的老师只会告诉我们英女皇的“丰功伟绩”,只会教育我们要忠诚于大英帝国的统治,只会给我们讲述中国大陆是何等的落后与混乱,只会让我们觉得那一条铁丝网的相隔俨然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而庄恒告诉了我全然不同一个世界,全然不同的一种伟大,全然不同的一种信念。我直听得肃然起敬,也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两年的一月八日,他总是一身的黑衣,胸前佩着小小的白色绢花,那是对一位伟人至真至诚的追思。

可现如今,我爱上酒,绝对的无关伟大,无关信仰,只为了酒这东西能让我麻木的发冷的心在茫然的现实中解脱,能让我在恍惚中一遍遍做一个很美的梦。梦中,我不再孤独;梦中,我依旧被爱着;梦中,有人共梦。

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只吹点啤的,来点红的。结果我忽然发现自己根本喝不醉。这醉不了人还能算什么酒啊?于是乎我不再去沾那些饮料般的液体,转而喝白的。我也没庄恒那么挑剔,非茅台不可。我是有什么来什么,能醉就成。

施家是有个储酒室的,平常负责照管着的似乎是福妈介绍来的远方亲戚。我倒暗自高兴,福妈的人,我去弄酒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吧。到时候在威逼利诱她不得上报便是了。可当我第一次跑到那储酒室去的时候,当值的那个小丫头见了我居然惊的瑟瑟发抖。我不禁好笑,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怕了。该不是下人们都传遍了,大小姐失恋了,狂性大发,喜怒无常吧?可我自觉平素还是挺正常的啊。正摸不着头脑间。那小丫头扑通一声朝我跪下了,不停的磕着头道,“大小姐,我不是故意要偷酒的。是我爹爹前两天跌伤了。诊所的大夫不给打止痛针,只给包了几片止疼片,还说疼得厉害了就让拿烈酒给他喝,烧一烧就好了。我-----”

我恍然明白过来了。平时为了预备着不定时地应酬、宴会,家里从来都是备着大量的酒类的。酒厂定期也会往家里送酒。都不见得是什么极品,但也可算是上得了台面了。容姨在饭桌上也向父亲提过这酒类的存储,大家听也就听了,谁也没个概念,也没人关心过。时间长了,出得少,进的多,一箱箱的,怕是连容姨自己都弄不清楚家里到底有多少酒。这对于我们,不过是一种奢侈的惯例罢了。

“大小姐,我真的只拿了3瓶,都是厂里拉来的。逢年过节上面也会发给我们的那种。我都不敢跟爹爹说是我偷拿的,只说这是东家奖给我们的。否则他会打死我的。”小丫头已然是泣不成声了。

我看着跪在地上的小女孩,说不出来的酸楚,只能暗叹,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活在这世上,谁又容易。真真假假无需再究,得饶人处且饶人罢。

我扶了她起来,轻轻地道,“把泪擦干。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福庆。”她怯怯的答。

“好了,福庆,今天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只是,这样的事,下不为例。你有需要不妨来找我,能帮的,我尽量帮。”纵然情有可原,但这等偷鸡摸狗的事绝不能听之任之。

她已说不出话来,指激动地又跪下连连磕头,“谢谢大小姐,谢谢大小姐。福庆以后给大小姐做牛做马来报答您。”当时的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叫福庆的小丫头,还真是跟了我二十多年,至今仍在身边。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好笑,找酒喝也能理出这样一桩事情来。不过有了这小丫头,我要喝酒还真是方便的很了。想我就是住在酒房里,以酒为生,她也不会出卖我的。天时地利连人和都有了,我乐得海陆空混着喝,直直从酒鬼的级别给喝成酒仙酒圣的境界。

半年的时间就这么流逝着。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高中毕业了,18岁那天的毕业典礼我独自一人参加;父亲放弃了让我赴美读书的念头,转而将港大的入学通知交给了我。也罢,我也没打算就此辍学,路总是要走下去的;庄绮的孩子终是流掉了,医生的诊断是母体忧思过重。自打那次得知庄恒失去了踪迹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黎家,也没有见过他们夫妇。只是庄绮让华叔给我传过一次话,说她会让黎隆源加紧找紧找寻庄恒,有消息会通知我的。我听了只能苦笑,让黎隆源找庄恒,找的到才见鬼。突然传出庄绮小产的消息,我已经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了。夹在丈夫与弟弟之间,庄绮只怕是最苦的一个吧。不久之后,我便得知庄绮搬出了黎家大宅,自己住到石澳的一间别墅里休养去了。我去看了她一次,苍白但依旧美丽。见了我,她很高兴,握了我的手,把下午茶开在了别墅里的玻璃花房内。

“我暂时还吹不得风,只能让你陪我在这里坐坐了。”她柔声道。

我望向她的眉眼处,倒找不出想象中的痛楚,只平添了一抹看破红尘的淡然。我沉默良久,终是道,“庄姐,对不起。”我始终都觉得如果不是我跟黎隆源说的一席话,庄绮也许会被黎隆源瞒得很好,起码可以平平安安的生下孩子,起码不会与黎隆源分开。

“傻瓜,蕴如,这与你有什么关系?迟早都是要让我知道的啊。倒是你,你为了庄恒所作的一切我做姐姐的,只有感激感动。只是,你还年轻-----”

“庄姐”我打断了她还没有出口的话。“这是我自己选的,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再说话,只是拍了拍我的手背,眼里似有热泪盈眶。

我没有再问她和黎隆源是怎么回事,又将何去何从。别人的家事又怎么是我理会的了的。只是看别墅的情景,黎隆源对庄绮还是照顾的很好的,起码吃穿用度上是如此。那也就没我什么好担心,又能帮上忙得地方了。

我原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的过下去了,可是上天终究没有将我遗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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