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而孙朝红上楼,她给她亲手沏茶,道:“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包了这个雅间。”
“真是难得你这般舍得?莫非这是鸿门宴?”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她。她本以为孙朝红会知趣地就此隐遁,没曾想,这家伙依然稳稳当当地当她的孙神捕。这着实有点刷宋轶的下限。
可是,回头一想,司隶台没有抓到长留王的证据,同样没有人抓到凌波仙的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人家为何要逃?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
“你的确很聪明。”
“可压不住在关键时刻还是会犯蠢。”
“哦?此话怎讲?”
“吴尚清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奇怪他为何会突然诈死,其实回过头来想,很简单,因为有人拿着一个可能让吴氏一族陪葬的隐秘威胁他。愿意是想让他承担起自己身上的人命罪,可惜他不但不知悔改,在死遁时还想殃及无辜的乞丐,于是,凌波仙出现了,让他的假死变成了真死。孙神捕觉得,我的推测可对?”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