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恒吃了一口葱花饼,外焦里嫩,满口飘香,这应该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葱花饼。
然后再夹了一个黄瓜,清脆爽口,夹杂着蒜香,食堂上的凉拌黄瓜似乎也没这个好吃。
他有点难以置信,这女人不光会做饭,而且做的相当好吃。
那以前就是因为太懒了,从来没有见她做过饭,不是买着吃,就是去别人家蹭吃蹭喝。
慕恒有点不适应她的这种改变,不光屋里收拾的一尘不染,而且还主动做饭。
他低头吃着饭,一言不发,心中疑虑满满。
不会记忆恢复,就又变回去吧?
唐瑾见他一直沉默不语,主动打断了这份尴尬。
“恒哥,你明天中午想吃什么?我还给你做。”
恒哥?
这是给他的新称呼?
不管了,反正三个月后会离婚的,叫啥就由她去吧,只要她不闹就行。
慕恒抬头看了唐瑾一眼,这才发现她的长辫子没了,而是扎了个高马尾,看起来青春靓丽,充满自信。
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长辫子,这说剪就剪了??
恢复记忆后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当然,这不是他该操心的事,他只是觉得这失忆也太离谱了。
“我中午吃食堂就好,你如果会自己做饭,明天我就不回来了。”
说完又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来,“这是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等两天要去外地执行任务,估计得十天半个月。”
这还是嫌弃她,唐瑾不禁心里叹了口气。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看来光长得好看是不行的。
这男人要是外貌协会的?估计早就被原主色诱成功了。
毕竟原主长得是国色天香。
正因为他一点也不肤浅,定力那么强,才让唐瑾更想征服。
她得展现她的才华,她有趣的灵魂,才能吸引他。
慢慢来吧,不是还有三个月嘛。
“那你执行任务要小心一点,我在家能照顾好自己。”
唐瑾也没有拒绝他的三十块钱,毕竟她现在很缺钱。
男人,只会挡住她赚钱的脚步,暂时分开也好。先赚钱再要人。两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