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我警告你,你别过来!你这是性-骚-扰你知道吗?”
“哦。”
殷刃还挺乖,闷闷应了一句,还不肯走。
“可如果之前分过手的话,是不是就是恋爱纠纷了啊?”
楼谏耳侧的银发有些长了,总是凌乱地散落在雪白的脖颈上,看着让人心痒。
殷刃伸出一只手,替他将头发拢到了耳后。
指尖似是无意地擦过那只黑蓝色的耳钉,原本的伤口早就已经愈合了,却也能够想象血肉黏连在一起生长的模样。
dner被夹在他们两个的胸口中间,长长的耳朵耷拉着,快要成了一块蓬松柔软的夹心小奶油。
此时它在楼谏的手上勉强扑棱了一下,提醒他的主人:自己还在这里呢!
“管好你的兔子!”
楼谏只觉得自己的耳垂猛得发烫,匆匆将手里面的活物往人怀里一丢,转头就回了房间。
“还有,我不管你到底是想干什么,以后没事少来烦我!”
门砰的一下,在他的身后重重合上。
……
自从知道了殷刃搬来了隔壁开始,楼谏就有意地避开了和他一起出门的时间。
因为他没有办法想象一个下面这样子的场景:
早上他推开房门,然后刚好对面的房门也打开,殷刃从里面走出来,脸上带着点笑意,对他说:
“早上好啊,师兄。”
艹,光是想一想都要窒息。
……狗东西现在倒是不肯喊他哥了。
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也懒得去想,楼谏就又将自己的全部心神都沉浸到了画画中去。
傻-逼恋爱脑……
他非要喜欢就喜欢吧。
楼谏有时候甚至会有些冷漠地,报复性地想。
可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
他们喜欢我,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殷刃在这些人中,似乎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重新改了下作息,楼谏于是每天都到工作室很早。
想开了之后,他也就不喝咖啡了。
楼谏现在只有在心情很差的时候,才会抽烟和喝咖啡。
提着从咖啡店里面买到的奶油可颂和热可可上楼,坐在塔楼的窗边往外看着塞纳河波光粼粼的水面,他的心情就会很平静。
热可可捧在手里面很暖,喝下去的时候甜得发腻,但是楼谏还挺喜欢。
这些年来,他越发喜欢吃甜,可能年纪越大,就越是吃不了苦了。
他的画展暂时定在十月中旬。
现在楼谏手上的这幅画快要完成了,宽度大概有49英尺宽,长度则是要接近8英尺。
相比一些大型壁画而言
>>
,这个长度实在是算不上什么,但是也已经是楼谏画过的最大的一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