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老金灌下一口水,惊魂未定的心才稍稍安定了些。“哗啦哗啦”他晃了晃水壶,里面的水已经所剩无几了。自从那天早上出发去猎杀巨狼后,他就一直在喝水,到现在当然快见底了。好在干粮还剩一些,但水资源才是最要命的。这下可真是玩大了。虽然成功逃脱是件好事,但眼下的处境却不容乐观。首先,从树冠上一路狂奔下来的时候,老金的脸、右手背和手腕上方都被划伤了,鲜血直流。还好伤口不算太深,应该很快就能止住。可恶,我的手!竟然忘了戴上右手的手套。虽然戴上后很可能被鹰身女妖女王抓住,但损失如此宝贵的装备,还是让老金心疼不已。好在除了手套之外,其他的东西都还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天魔老金,重返大地,牛逼!”孤身一人。最要命的是,老金现在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他是被鹰身女妖绑架来的,完全不清楚方向。而且这鬼地方全是参天大树,根本无法定位。不过,从飞行时间来看,应该不会离得太远。估计也就离猎杀巨狼的那个村子三四天的路程吧。——最可怕的是黑暗。现在已经是深夜了。老金不敢生火,因为鸟类的视力都很好。而且,他也不敢随便找个地方睡觉。万一睡过头,等天亮了,鹰身女妖们追过来就麻烦了。虽然现在天黑,森林又茂密,她们应该不会追过来,但天一亮就不好说了。必须马上动身才行。虽然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但老金还是硬着头皮出发了。随着时间推移,他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开始能勉强看清周围的环境。到底该怎么离开这鬼地方?先随便找个方向走着,等明天晚上再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吧。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水源,明天早上一定要找到溪流才行。这应该不难,山谷之间肯定会有溪流的。打起精神来,老金!这点小事难不倒你。只要有剑在手,就没什么好怕的。一旦害怕,就会迷失方向。虽然周围一片漆黑,行动也很困难,但老金还是强忍着恐惧,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一定可以回去的。他对此深信不疑。只要找到一个村庄,就能顺利回到伊斯万特了。——“沙沙沙”——“吼——!”——“嘶啦——”森林深处传来各种奇怪的声音。现在正是各种怪物出来活动的时间。如果是在城镇附近的森林,就算到了晚上也相对安全一些,但如果深入到这种地方,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离城镇越远,出现的怪物就越凶猛。“一群畜生!”不过,如果运气好遇到落单的怪物,倒是可以猎杀它们,补充食物和水源。以前或许不行,但现在的老金对付这种小角色简直易如反掌。而且,他的魔力还很充沛,根本不觉得累。就算走一整晚也没问题。——“沙沙,沙沙。”好在手掌没有受伤,握剑不受影响。老金右手持剑,拨开茂密的灌木丛,继续前进。鹰身女妖们应该没有追过来。而且,这条路似乎一直在往下走,看来他现在应该是在山顶附近。难道说,之前那座悬崖,还有这片区域,都是高原的一部分?先沿着山脊往下走试试看吧。——“靠!”老金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再晚点回去,她们肯定要担心死了该死!克劳迪、薇妮娅、卡琳,还有莉夏大人他好想她们,想得都快疯了。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抱抱她们,最好能求她们让自己嘿嘿嘿想到这里,老金不禁有些兴奋起来。“兄弟,你争气点啊!”他一边在心里为自己加油打气,一边抓着粗壮的树枝,小心翼翼地沿着山坡往下走。——“嗖嗖嗖”——“嗖”就在这时,老金突然看到前方有几团绿色的光点在快速移动。是萤火虫吗?他心里想着,却又觉得不太对劲。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还从来没见过萤火虫。——“苔藓幽魂!”那是他曾经见过的苔藓幽魂。这附近应该是它们的地盘,所以才会出现这么多。不过,以老金现在的实力,对付它们根本不在话下。但也没必要特意去招惹它们。还是绕路走吧。虽然苔藓幽魂体内的精华可以卖钱,但现在情况不明,而且还是在晚上,最好不要轻易发生战斗。万一这些家伙和之前冬天遇到的那个精灵少女一样,还有什么更强的同伴,那就麻烦了。就这样,老金一路上尽量避开那些看起来像是怪物的东西,继续前进。现在可不是恋战的时候。他身上没有水,体力消耗得很快。虽然放弃赚钱的机会让他有些心疼,但现在最重要的是活下去,然后平安回去。,!夜色渐深。黎明时分,天色逐渐变亮。老金终于看清了周围的环境。这是一座长满了参天大树和各种植物的茂密山林。“唉,真是”走了一整晚,老金已经感到有些疲惫了。但他不敢休息,因为天一亮,鹰身女妖们就可能追过来。她们的飞行速度很快,就算老金连夜赶路,也未必能甩掉她们。最重要的是,天亮后就该去找水源了。老金现在口渴得要命,甚至都开始考虑要不要喝怪物的血了。当然,前提是那种没有毒的怪物。——“吼——!”说曹操,曹操到。一大早就被怪物盯上了。——“吼——!”那是一只从树上爬下来的巨型幼虫,张着血盆大口,朝老金扑了过来。这种昆虫型怪物,一般都被叫做“巨型幼虫”。它从四米多高的树干上爬下来,热情地向老金打招呼,并送上一口“见面礼”。——“噗!”“你这家伙!”这种粘稠的液体通常都带有毒性。老金早有防备,一个闪身躲开了攻击,然后像投掷标枪一样,将手中的剑射了出去。——“噗!”——“吼——!!!”剑尖贯穿了巨型幼虫的身体,然后深深地钉进了树干。然而,巨型幼虫的身体只是挣扎了几下,便带着那把剑一起掉了下来。——“砰!”这玩意儿能吃吗?可惜老金并不认识这种怪物,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为好。——“嗖!”他上前补了一刀,结果了巨型幼虫的性命,然后继续寻找水源。虽然森林很茂密,但天亮之后就必须小心鹰身女妖了。老金一边走,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天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鹰身女妖们发现,那就糟了。——“哗啦啦”大约走了一个小时后,老金终于听到了水流声。——“溪流!”看到溪流的那一刻,老金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来。他强忍着兴奋,快步跑了过去。“太好了!”老金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确认没有危险后,才开始洗脸洗手,然后往水壶里灌满水,痛痛快快地喝了起来。“爽!”他感觉自己的喉咙都快冒烟了。几大口水下肚,老金顿时感觉舒服多了,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下来。总算找到水源了,只要沿着溪流往下游走,应该就能找到出去的路了。要不要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就在老金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沙沙”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连忙转身戒备,同时握紧了手中的剑。在这种地方,除了来喝水的怪物之外,应该不会有其他东西了“咦?”“哼唧?”然而,出现在他眼前的,竟然是“呃?”“哼哼唧?”一只绿皮兽人!它皮肤呈绿色,手臂和胸肌十分发达,但肚子却圆滚滚的。虽然身高比老金矮,但体型却比他壮硕得多。这只长着突出獠牙的兽人,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人类,顿时瞪大了双眼。“渣渣!”老金也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挥剑砍了过去。“哼唧——!!!”兽人反应也很快,连忙拔出腰间的锈迹斑斑的弯刀,挡住了老金的攻击。——“铛!”刀剑相撞,发出一声脆响。老金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大脑也飞速运转起来。他和兽人交手过两次,一次是和巴尔巴扎作战,另一次是参与讨伐兽人残兵的行动。——“兽人可是很强的怪物!”虽然老金现在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了。但突然遇到兽人,还是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不行,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先干掉再说!“哼哼唧!哼唧唧——!!!”兽人惊慌失措地大叫着难道说,是自己的力量占了上风?老金本能地一脚踹向兽人的裆部。——“砰!”俗话说得好,拳打脚踢也是剑术的一部分。“哼唧——!!!”在力量加持下,老金的钢铁战靴精准地命中了兽人的要害。“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噗嗤!”老金顺势将剑刺入了兽人的脖子。长痛不如短痛,早点结束它的痛苦吧!“哼哼唧”兽人应声倒地,再也不动了。——“哼唧”倒地的兽人吐着血沫,很快就没了声息。老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一招秒杀了对方。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杀人狂魔,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什么?”兽人竟然这么不经打?他明明记得,上次和兽人交手的时候,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战斗的。——“哗啦啦”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兽人的脖颈处鲜血喷涌而出。“我可是天魔老金!”答案只有一个。他已经强大到可以秒杀兽人的地步了。当然,这只兽人当时处于惊慌失措的状态,而且武器也不如老金的长。但就算如此,这也算是一场压倒性的胜利了。毕竟,老金当时也同样慌得一批。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没有魔力的人类战士能够在与兽人的一对一决斗中获胜,那绝对算得上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了。足以称得上是强者了。而老金,已经成为了一名强者。虽然他有些愧疚,毕竟对方一上来就被自己秒杀了,但老金心里还是涌起了一丝成就感。没办法,谁让兽人和人类天生就是死敌呢?想到这里,他立刻开始搜刮兽人的战利品。——“哗啦哗啦”然而,除了那条兽皮短裤和那把锈迹斑斑的弯刀之外,老金什么也没找到。难道说这附近还有其他兽人?不,这附近不太可能会有兽人部落,应该是上次那些逃走的兽人残兵。他们竟然在这里安家落户了?这下麻烦了。就算他能一对一战胜兽人,但如果被一群兽人围攻,那也只有死路一条。而且,兽人发现同伴的尸体后,肯定会追查凶手。——“嗖!”老金不敢耽搁,连忙将兽人的尸体藏进灌木丛中,然后带上那把弯刀,迅速渡过溪流。溪流不深也不宽,很容易就能过去。不过,他的裤子湿了。老金一头钻进茂密的树林中,然后像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狂奔起来。虽然在山路上奔跑很不方便,但如果在开阔的溪谷中行走,很容易就会被鹰身女妖发现。真是倒霉,竟然要躲避一群会飞的家伙,真是麻烦!——“咚咚咚咚咚!”老金奋力地奔跑着。他还没有脱离危险。:()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