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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正说着,一辆黑色轿车倒到门口来。倒真是应了他说的,锲而不舍。“我正好顺路,送你去吧。”胡文明似乎是有些意外:“阎先生也搬进来了?”阎恪不答话,下来拦住我,拉开车门。“不必了。”我牵着潇潇,“我比较喜欢走路,也不喜欢搭顺风车。”他挑了挑眉:“若从这里走过去……”潇潇抓着我的手,忽然大声道:“我也比较喜欢走路。李老师说过,要多走路锻炼身体。”阎恪朝她看过来,话便再也没说下去。我不再理会他,已然朝小区栅栏门边走。胡文明正跟保安说完什么,看见我过来,淡然笑了笑,“不介意的话,一起走吧。”“哪里的话。”我挑着客气,“只是潇潇还没吃早饭,这孩子吵着要吃胖大厨家的梅菜包,恐怕不顺路。”我抬手随意地看了眼手表,又补道:“时间不早了,小美是高年级,别迟了,您带她先去吧。”胡文明便也不再邀请。我别了胡文明,带着潇潇往另一条道走。百十来米拐了弯,马路等红绿灯。潇潇扯着我,一副鬼脸:“妈妈,说你做错哪里了?”我没反应过来:“什么?”她一字一顿,煞有介事地学大人板着脸:“你教我说,不能撒谎。今天咱们明明已经吃过饭了,你却骗胡叔叔我们要去买早餐。”我忍不住觉得好笑,回她道:“有时候,出于礼貌,为了不伤害别人,善意的谎言也是必要的。”她一瞬不瞬地瞧着我,“那你为什么不对阎叔叔撒谎?”我说过,现今的小孩子早熟,比不得从前了。我又拿起往日答不上问题时的作风来,斩钉截铁道:“不为什么。”红灯跳到绿灯,我拉着她走过人行道,“那你为什么撒谎?我记得你最不喜欢走路。”她果然不说话了。我又想起她之前对阎恪那股子热络劲,不着痕迹地顺着话茬,又故意带了点子酸意,“诶,你不喜欢阎叔叔了?你之前不是还说想他当爸爸吗?”“不是,”潇潇顿了顿,“同学他们都有爸爸。我之前是觉得,长得帅,又有钱,对我也很好,如果有个这样的爸爸当然好,超多人会羡慕……”她又顾自摇了摇头,“但仔细想想,我和妈妈一起也很开心,有没有爸爸好像也无所谓。”“就像小花,她不是也是从小一直跟着妈妈,没见过几次爸爸的面么?”我疑惑:“小花是谁?”“孟阿谀和金湾镇林奶奶家的芝麻生的狗宝宝。”潇潇继续下结论,“而且,既然阎叔叔始乱终弃,那就更绝对绝对不行了。”我顿住脚:“谁教你说‘始乱终弃’这个词的?”“孟阿谀说的。”这只贱狗。神仙·仙女棒年关来得很快。潇潇学期结束,不用上下学,我便干脆窝在家里不愿出门。这不怪我。这本就是所有生灵都最难熬的时节。也只有凡人想得出来,苦中作乐,雪中守岁,寓意辞旧迎新。腊月的时节下了好大一场雪,人间整个裹上冷色。城里不准燃放烟花爆竹。我看潇潇实在想得紧,给她买了些仙女棒让她偷偷在阳台上放。她欢喜极了,一个人带着孟阿谀蹲在阳台上也玩的很开心。说起来,离开金湾镇已有差不多两月,周红红的身份竟还没有暴露,也不知是怎样解决的。今晚是除夕了。楼上传来炖萝卜的香气,该是在做年夜饭了。猪脚炖萝卜和饺子是人间的年味。以前阴冥的年夜饭,一定要有的是消魂汤。家家户户都在锅里熬一天一夜,香气在第一层的相涂门就能闻见。我买了些现成的饺子皮,剁了肉和葱花,准备做些饺子。客厅的电视声来得很大,里头在数联欢晚会倒计时。现在的社会真是发达了。从前我们去看晚会看花火,要精心打扮,飞过三生桥,淌过忘川河。阴冥喜欢模仿凡间,在鬼街上搭着高高的台子,下面摆着好多凳子,却没两个肯正经坐着的,全飘在空中脑袋挤着脑袋。敲门声响起。我擦了手去开门。胡双喜说她可能会来。阎恪站在那里。该死,我总不记得这城里的防盗门都有猫眼的。他身上落着碎雪。他真的是凡人了,从前做神仙,衣袂狭裹着寒气,更深露重,却沾衣不湿。“除夕了,一起……”我抓着把手就合门:“我们已经吃过了。”“至少把这个收下。”他快我一步隔住门缝,伸过手来。光滑的搪瓷玻璃瓶,红色的贴纸,是想衬着年味的喜气,却在这冷寂的温度中只有冷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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