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升到了正当空,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了袅袅炊烟。
谭今贺走在回家的路上,半路遇到一伙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撅着屁股在路边的草丛里捉蛐蛐儿。
他本想直接走开,其中一个却看见了他,忙不迭爬起来,一边跳跑着一边喊道:“四叔——快看我今天捉到了两只——个头贼大——”
谭今贺皱皱眉,有点不想承认这个憨狗一样的小伙是只比他小三岁的亲侄子。
憨狗谭学松宝贝似的捧着自己的蛐蛐儿,笑得极其嚣张。
“曹!王二狗那孙砸!看这回老子不斗得他丢盔弃甲!”
嚣张得就快要日天日地的谭学松,对着谭今贺转眼又成了个乖宝宝,“四叔,等我把王二狗的玻璃珠子都赢过来,然后分你一半!”
谭今贺不感兴趣,“不必,你自己留着玩吧。”
跟着谭学松的其余人,也纷纷向着谭今贺跑过来,四叔四叔地叫得恭敬。
以谭学松为首的一群小伙子,是队上人口中的二混子。
不务正业,贪玩捣蛋,从早到晚不是追鸡撵狗,就是欺负小孩。
总之就是特别不服管教,让人头疼得很。
但这群人却异常听谭今贺的话。
辈分高还是次要,主要是谭今贺拳头硬,头脑活,只要有他领着,在跟别的大队干架时就永远不会输。
所以,虽然谭今贺并不想跟这群侄子混在一起,却还是被自愿地成为了他们的领袖。
展示了自己捉的蛐蛐儿后,一群人就簇拥着谭今贺往家走去。
远远看去,跟众星捧月似的。
谭今贺不动声色地抽身往旁边挪了挪。
谭学松没话找话道:“四叔,你是去接知青才回来吗?”
另一个叫谭小军的兴奋道:“怎么样怎么样,有女知青吗?漂亮吗??”
是的,这群人没事还喜欢瞅漂亮姑娘。
队上的姑娘大多都是一个姓儿,没啥好瞅的,城里来的女知青便成了他们评头论足的对象。
如此,才能稍稍安放一点过剩的荷尔蒙。
只不过,就那么几个女知青,看了几年也早不新鲜了。
众人已经在开始讨论,下午就去知青宿舍周围转转,看能不能偷摸瞅一眼村里来的新人!
“不漂亮。”谭今贺硬邦邦的一句话打断了大家的讨论。
“啊?真的啊?”
“唔。”谭今贺面不红心不跳地点了点头。
众人失望,兴趣大大降低。
走到一个岔路,谭今贺和谭学松便同其他人分开了。
又走了一会,谭今贺转头看了眼知青宿舍的方向,眉头渐渐染上凶厉。
哪来的胆大包天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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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们最早下乡时是分配在老乡家里住的,后来矛盾显现,才有了自己的专门的宿舍。
不过一开始的宿舍是队上现成的废弃老房子,条件十分不好,甚至还被一场暴雨给冲垮了。
那场暴雨冲垮的房子里,埋了两个知青。
一个断了腿,一个断了胳膊。
当时这件事闹得还挺大,为了平息下来,那两个知青得到了回城的指标。
接着,公社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事情,便帮着知青多、住宿条件差的大队盖了新房子。
胜利大队现如今这一溜五间宿舍,就是那时候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