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也不是很想谈恋爱,不过搞暧昧倒是可以的。
主要是我觉得,谈恋爱,和我当舔狗一样,主要还是赔本买卖。
不过被别人追求的感觉确实不错呀。
一想想,每天早上有人带给自己的早饭,放学的时候有人陪自己离开,吃饭的时候也有人陪着自己说话。
这,完全不同于孤独的感觉。
这就是被爱的感受吗?
其实,我也不是很能够肯定。
但是不得不承认,我蛮喜欢这种感觉的。
可是我是不是喜欢尘世呢!?
我其实并不确定。
也许在我自己看来,只要是换一个人,做着这些同样的事情,我依旧会产生一定好感。
这可能是因为,我在原生家庭所受过的迫害吧。
别人对我一点点的好,就足以让我对其产生好感。
但我清楚的知道,这好感并不是爱,更多的应该是一种贪恋。
我喜欢这种被别人关心,被别人呵护的感觉。
想来,曾经我做林清雅的舔狗的时候,她应该也喜欢这种感觉。
不得不承认,确实挺让人上瘾的。
只是很可惜,我才是那个提供情绪的人,倒是有些后悔接了温柔这个单子了。
也许我应该金盆洗手,真的去找一个女朋友。
可是我不确定的是,如果我真的找了一个固定的女朋友,我还能够享受到这种感觉吗?
人是会变的。
这一点我无比肯定。
对于一个人的态度行为,在某一个时期,不同的阶段,都会有所变化。
我所喜欢的,只不过是别人对我好。
如果她对我不好了,我可能也就没有感觉了。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剩下的,就只是满足自己的愉悦。
“哥哥,你为什么走那么快?等等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