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么这个案件判决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等开庭吧。”
李永春点了点头开口。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进入到了庭审阶段。
三名合议庭成员对于本案进行了大致的整理,确定了判决的方向,并让三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检方席位上,周然对本次庭审进行相应的法庭陈述。
陈述的内容很清晰明了。
大致上是对于本案的一个分析,和对本案状况的一个大概的了解。
以及对于张同伟强暴罪的构成条件,再次陈述了一遍。
相对比较关键的,就是控告方也就是肖丽丽的陈述。
控告方是由法庭辩护人陈乐进行陈述。
陈乐进行的陈述,主要是围绕着肖丽丽的主观意愿进行的。
并且一再的强调女性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对此,苏白笑了笑,在陈述时,只提出来了一个要求。
“审判长,我方对于陈述的要求只有一点,就是请求合议庭,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上进行判决。”
……
本场庭审,在陈述方面相对来说简单。
咚咚!
法槌敲响,听完各方的陈述后,李永春也开始宣读判决。
“针对公诉方提起对张同伟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实施不正当关系一案。”
“法院对此进行判决:”
“一:法院认为,在本案当中,肖丽丽在发生关系前,一切行为都属于自愿行为,并且占据主动。”
“并在发生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明显的反抗行为。”
“由此判定,肖丽丽在主观上不属于被强迫的状态。”
“二:对于董珠所提供的证据,法院方面不予采纳,对于肖丽丽控告张同伟,相关证据不足。”
“三:张同伟并没有进行强迫行为,所以驳回检方请求和控告方的民事补偿请求。”
“本次庭审由南都东城区法院进行审理,本院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本案为一审判决。”
“诉讼各方若认为判决不符事实,这可以继续上诉或者向相关部门提交监察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