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好啦,你就安排安排,就麻烦你一次。”
“嗯,行,挂了。”
挂断电话后,陈美霞盘了盘手中的珠子。
……
东城区法院调解室内。
长方形桌子,苏白一方坐在左侧,而对方坐在右侧。
对方一行人七八个人气势汹汹。
调解员位于中间的位置,缓缓开口:“先介绍一下各方的身份信息。”
“原告方是陈美霞,以及陈美霞的亲属,大儿子李壮,二儿子李军,诉讼代理律师是江都江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萧峰。”
“被告是张大虎,诉讼代理律师是南都白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苏白。”
“原告的诉讼理由是,被告张大虎,无意碰倒了陈美霞,造成了陈美霞的严重损伤需要赔付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
“……”
陈述了大概两分钟后,调解员继续开口:
“现在各自的身份信息都已经介绍完了,大家都没有什么问题吧?”
苏白:“没有。”
萧峰:“没有。”
“好!”
调解员看着陈美霞,然后点了点头:
“法院对于这个案子开始进行调解。”
对于这种调解的话,苏白是懂法院的。
肯定是向着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像这种稍微基层一点的法院,让当事人忍忍让让就过去了,给弱势方赔点钱。
但凭什么?
张大虎做好人好事还有错了?
赔钱?
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
和苏白想象的一样,但又有一些不一样,调解员直接开口:
“被告……原告这边的话是向你索赔40万元,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
“你这边的话,能不能接受这个40万元的赔偿?如果不能接受的话,最低能接受多少赔偿?二十万行不行?”
“人家老人家不容易,各退一步行不行?”
苏白:????
不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做我们能够接受多少的赔偿?
你是在逗我吗?
调解是站在双方的诉求之上进行调解的。
原告也就是陈美霞,想要让张大虎赔钱。
但是张大虎不愿意。
调解员根据证据来划分责任,像这种对方没有明显证据的一般来说,最多说给个几千块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