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珍拿着正式文件,放在桌面上,扭头看向苏白。
“苏律师。”
“现在关于张洪涛被开除的正式文件已经下来了,而且是正式的盖章文件,上面清晰的表明了原因,和下达的部门是由立法代表进行下达的。”
“立法代表对于法院还有检察部门都有着监督的权利。”
“虽然有着监督的权利,可是张洪涛是属于个案,立法代表对其进行监督并且要求其开除,这应该也是不合法规的吧?”
苏白点了点头:“这属于合法规和不合法规模棱两可之间吧。”
“不过有了这么一个正式的文件……那么这个案子,就很好解决了。”
先前一直因为没有正式的文件,一直在走程序。
所以就导致了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没有正式的文件,无论是向行政部门提交复议,还是想要去讨个说法,都没有任何的证据。
有了正式的文件,等于说先前没有将张洪涛开除公职这件事情落地,现在就算是落地了。
但是这一个正式文件……也代表着一定的漏洞。
具体是什么漏洞,那就要看这个正式文件中所蕴含的情况。
只以这么一个倾向性,能否对于一名公职人员进行开除,能否判定一名公职人员的渎职。
这一点是需要讨论的。
而他们完全可以以这个正式文件中的内容,向相关的立法代表和有关的部门讨要一个说法。
至于怎么讨要说法……
方式苏白已经想好了。
根据正式文件下达的内容,和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这个案子可以说,如果想在省内进行申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只能够从另外一方面想办法,也就是从更上级想办法。
既然正式命名文件中,省立法认为与省管理法有着一定的冲突,来判定张洪涛有一定的倾向性。
那么就朝更上级单位,也就是向最高院,向最高代表,来表明这个案子中有着什么样的问题。
请最高院和最高代表,来对这个案子进行一定的判定。
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去向最高院,还有最高代表,递交案件的相关信息。
在以往的案子中,苏白都是借助舆论来去让最高院和最高代表来关注这个案子。
可是目前的这个案子有着巨大的争议性,并且网络上对于审判长,对于张洪涛都有着两面性。
再有一点就是,这个案子涉及到了行政部门,还没有最终的解释和最终的确认。
如果让舆论去讨论,那么很有可能会遭到不必要的影响。
再有就是。
如果一直借助舆论来影响法律,会在法圈中产生不太好的影响。
在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去借助舆论。
能解决的个人尽量去解决,你至少避免了浪费社会关注力的问题。
再确认需要将这个案子移交到最高院,由最高院来进行评审以后。
苏白当即就联系到了罗大翔。
罗大翔作为北都的知名法学大教授,参与过立法,在最高院还是有着人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