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台席位上。
段朝海作为审判长,继续主持着本次庭审的工作。
本次庭审的事项进展,相对来说比较快。
判定完成。
就已经进入了庭审的最后阶段,法庭陈述阶段。
只要双方进行完法庭陈述,那么这个案子算是在二审阶段判定结束了。
段朝海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刚才各方答辩的材料。
而后看向被告当事人席位:
“刚才最高院的指导内容被告方已经看过了吧?”
“对于本院的判决结果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周亮:“我方刚才已经看过了最高院的指导内容,与高院的判定结果没有异议。”
“既然没有异议,那么现在开始进行庭审的最后环节,法庭陈述吧。”
“现在请被告人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法槌落下,段朝海看向被告方席位。
作为被告方的委托律师,周亮在法庭陈述方面也不知道该陈述什么。
这场庭审主要是原告方的事实和证据都非常的确凿,并且还有最高院的介入。
该判定的都已经判定了。
叶美珍要求的尽量降低损失,主要还是体现在赔偿金额的损失上。
所以周亮也只能从这一点进行庭陈述:
“审判长。”
“我方的法庭陈述内容如下。”
“我方法庭陈述的主要内容还是体现在赔偿的金额上。”
“认为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不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
“根据原告方所控告的内容来看。”
“控告的主要内容只有一点。”
“那就是我方当事人叶美珍,在当初顶替原告当事人刘文雅入学。”
“以侵犯其姓名权,侵犯了刘文雅的受教育权。”
“这一点我方当事人,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错误行为。”
“但是对于原告方提出来的,赔偿金额问题。”
“我方认为,在这一点上,十二万余元过高,因为我方仅仅是侵犯了一个姓名权和受教育权。”
“在其他方面,例如说劳动工作等,都是我方由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的劳动收益。”
“所以我方申请,可以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能够稍微减少一些。”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周亮在陈述完毕后,还特意的朝着叶美珍的位置看了一眼。
见叶美珍没有说话,他也没有过多的开口。
委托这场庭审,说实话他是卖了王奇瑞一个面子。
之所以在这个案子上这么尽心尽力,也是担心叶美珍的家庭,会因为这个案子对他和对他的律所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