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疑惑点也在弹幕中提了出来:
“这个案子涉及到那么重的刑事责任,被告全都推荐死刑。”
“主犯和从犯的判刑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吧?”
“难道这个王文远的委托律师还想要在庭审上提出来改变王文远的主犯责任,从而达到减少判罚的目的?”
其他人回答:“既然是这么提出来了,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了!”
“不过我觉得吧,不管是什么原因,按照这个案件的相关描述,被告人都必须要判死刑,影响力太大了,太恶劣了!”
“支持!”
法评直播间内,同样有人看出来了吴振的想法。
讨论的结果就是,无论从犯还是主犯,像这个案子这么恶劣的影响,肯定是都要判死刑!
另一边……
庭审仍然在继续。
庭审场上,对于吴振的陈述,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相关的意见。
扭头看向检方。
此时李雄作为公诉人开口反驳:
“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认为主犯的相关认定不对是吗?”
吴振点了点头:“是的。”
“在本案当中,我不认为我的委托人王文远应当承担主犯的责任。”
“而是应当由提出杀人灭口的张大力承担主犯的责任。”
听到这话,李雄接着问了一句:
“依据呢?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依据点在哪里?”
“根据对于主犯从犯的认定,共同犯罪中承担策划者的责任,认定为主犯,其他教唆者和随从者认定为从犯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当中,王文远显然是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领导者。”
“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表明了其犯罪意图。”
“可以说,之所以发生这起重大的,恶劣的刑事命案。”
“在于王文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
“基于这一点,完全可以判定王文远的主犯责任。”
“我不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所谓的张大力是这场案件的主犯,这种说法是从哪里来的。”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对其进行解释吗?”
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做出来了合理的解释。
“审判长,公诉人。”
“我方认为,主犯和从犯之间的判定不应该是从这一方面进行判定。”
“如果从公诉人的角度来讲的话,这个案件的确应当判定王文远是主犯。”
“可是实际上,王文远驱车带着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里面。”
“王文远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找点刺激。”
“他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去想要谋害杨帆和胡云云。”
“他有没有想过去杨帆家里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有没有想过杀害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