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当初,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才会这么做。”
“很多当时的细节,还有我的想法,我都忘了,我都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现在想起来我都非常的后悔。”
“所以我希望审判长能够看在这一点上,降低对我的刑罚。”
“这就是我的陈述。”
说来说去,王芳的陈述都是想让审判长能够对其轻判一些。
说什么后悔,悔恨,其实这在法庭陈述上,除了能够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或者是表述自己的愧疚之外,没有什么其他太大的作用。
后不后悔只有自己最清楚。
审判长和合议庭只看做了什么行为,做了什么客观的事实。
所以对于王芳的陈述,合议庭成员没有太大的表示。
在听完王芳的陈述后,李清远开口:
“好的,合议庭已经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
“下面请控告委托律师进行陈述吧。”
“……”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对法庭陈述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法庭陈述主要是对刑期上面的判定。
刑期是有关于情节上的判定。
说实话,这个案子王芳做错了吗?情节涉及到严重吗?
肯定是做错了和涉及到严重的!
在明知道徐兴旺是无辜的情况下,还要把徐兴旺送进去。
那如果法庭判的不是死缓,而是死刑呢?
入室抢劫杀人并致人死亡,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死刑。
如果说执法方将所有的证据链都整理齐全了,那么今天徐兴旺就不会出现在庭审席位上。
这个案子也就不了了之!
成为了永久的冤假错案,可能在王芳身上记载的只有一个100破案率!
苏白不知道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王芳会不会后悔当初徐兴旺只是被判死缓,有没有希望过徐兴旺被判死刑。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王芳的这种行为必须得到重判!
整理好思路。
苏白开始做法庭陈述:“审判长。”
“我方的法庭陈述就是想要让被告人给我方一个交代。”
“让被告人给我方一个监禁了23年,被判了死缓的一个交代。”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徐兴旺的诉求就非常的简单。”
“那就是他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清白,希望能让他白做了这么多年监禁的人,遭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这就是他的诉求。”
“难吗?”
“说实话,很难,但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