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渎职,王芳坚持不认罪,不仅不认罪,还认为在本案当中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渎职的情况。
认罪是不可能认罪的。
这一次王芳还请过来了上都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为自己进行庭审。
审判台席位上。
作为审理王芳的审判长,李清远对于本次所涉及到的渎职以及相关的情况,已经进行了提前的了解。
确认无太多异议。
目光扫视了一圈检方,控告方,被告人席位后,敲响法锤。
“本案被告王芳涉及渎职。”
“请检方开始陈述具体的内容。”
公诉人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低头看向了眼前的诉讼材料:
“王芳涉及渎职内容如下:”
“判定渎职!反驳?审判长:驳回!
对于张亮的陈述,作为公诉人的王立轩非常的不认可。
因为检方提交公诉,移交法院审理,肯定是有着事实依据的。
撤诉?
人证,口供以及相关的间接性证据都有。
他们凭什么撤诉?
就凭借一个没有直观的证据,就不能够判定渎职了?!
再说了,张亮刚才的陈述完全是基于徐兴旺对法律不懂。
徐兴旺可能在陈述的过程中,有着一定的漏洞逻辑行为,被张亮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