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和黄雪梅陈述了本案的相关事项。
黄雪梅在此时,脸上终于露出慌张:
“先前这个案子可以判决我无罪,现在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万向东叹气:“嗯,主要是那一个物证,现在法院方面已经进行了判定,的确没有办法再驳回了。”
“现在最关键的是要让一审判定的比较轻一些,如果有了新的条件能够判定无罪,到时候也可以进行翻供。”
对于万向东的说法,黄雪梅虽然不愿意认罪,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也不得不认罪。
只能同意万向东的说法,认罪认罚,争取减轻判决。
……
在再次开庭后,庭审场上就出现了另一幅画面。
黄雪梅一改先前拒不认罪的态度,主动认罪认罚,交代事实经过和犯罪经过。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黄雪梅认罪认罚。
作为审判长的孙正平也松了口气。
倒不是他觉得这个判罚有问题,而是舆论闹大了,他还要写报告说明情况,麻烦!
现在黄雪梅认罪认罚倒是少了些矛盾。
面对黄雪梅的认罪,孙正平开始追问案件相关细节,作为判定刑期的主要条件。
“被告人黄雪梅认罪认罚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么请被告人简述一下犯罪经过和主观意愿吧。”
“说一说你当初为什么要对朱芸进行投毒。”
黄雪梅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再加上刚才万向东对黄雪梅的开导。
让黄雪梅知道现在只能如实交代,于是按照客观的事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其实在学校里面,室友和同学们都知道我和朱芸关系一直不好。”
“我的确是有点嫉妒她。”
“所以做出了这种事情。”
孙正平:“那你为什么想到投毒的?”
黄雪梅回复:“因为当时实验室里有同学说这个化学品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
“我当时想的是,想要用这个惩罚惩罚朱芸。”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会让朱芸遭受到这么大的伤害。”
“如果我知道的话,那么我肯定不会开这个玩笑。”
“具体经过呢,能够说说吗?”
“可以。”
对于审判长的再次提问,黄雪梅格外配合,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具体的就是如何将化学品带出实验室,并且如何进行的投毒,怎么把剩余的毒品隐藏在校园的角落。
再有就是每个过程的心理过程和主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