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太清楚的讲述了患有慢性白血病家庭所遭遇的困境,以及林勇的盗版药,有了什么样的作用。
救人!
无偿的进行救人!
……
与此同时,由于本次庭审是进行公开直播,而且这个案子在网上引起的关注度相对来说比较高。
直播弹幕上,很多人都打出了心声。
“这个案子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了解的不是太深,可是经过了这一场二审答辩,我算是清楚了,世上真的只有一种病,穷病!”
“如果有钱谁不愿意买正版药去买盗版药?”
“还不是因为没钱!”
“实在是没钱没办法了,所以才去购买盗版药,这能怪他们吗?他们有什么错?!”
“他们只想活下去,有什么错?!”
“林勇也真的愿意为自己的病友们进行关照,从结果证据上来讲没有任何的牟利,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他压根就没打算利用这个赚钱!”
“真是t药神呐!”
“嗯……说的对,从第三名证人的口中能够看得出来,林勇代购盗版药在这两年时间内挽救了多少家庭。”
“还是那句话,要不是吃不起正版药,谁会去购买盗版药?”
“无偿无私进行代购的,有几个人?先不说别的,要想把那么多东西运进来,通过走私知不知道多困难?”
“从利润率上来讲,估计也就是给了国外的代销商和走私费用了!”
“先不说别的,就从道德上讲,我真的很佩服林勇!”
网上的热议声沸腾,大部分都在看完第三个证人的陈述证词后,对于该案件有了很大的改观。
是的,没错,林勇犯罪了……可是他是真的为了牟利吗?
并不是!
甚至有不少人都在询问,能不能够判决林勇无罪……
只不过在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的解答中,告知不现实。
因为虽然从道义上来讲,林勇的做法是,为了很多病友。
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的确是涉及到了走私罪和贩卖假药。
如果判决无罪,开了国内法律的这一道口子,那么后续很有可能有些人进行宣扬,从而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牟利。
……
另一边,庭审场上。
审判台上,作为审判长的段清水敲响法锤:
“上诉方证人证词都以陈述完毕。”
“关于林勇是否以牟利为主观故意的代购行为,检方和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或者说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进行陈述的?”
在刚才证人的陈述当中,说实话,先不讨论有罪无罪的观点。
公诉人的想法是,这种情况还能被判定为主观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