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完全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正常思维。
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说实话……从审判员的角度来出发,这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现在就是需要看合议庭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认定的。
……
合议庭商讨室内。
本次组成合议庭成员的除了林凤如,还有一名女性审判员和一名男性审判员。
林凤如首先对这个案子在刚才的答辩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这个案子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上网搜索的线索证据能不能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我想听一下你们两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另一名女审判员开口:“这个案子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进行过商讨吗?我觉得判个缓刑就好。”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预备的风险。”
“至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
“其实将搜索和一开始方如风的表态结合在一起,完全可以当做证据来进行判决了。”
“这一点没有什么好继续商讨的吧?”
在那名女审判员回答完后,一旁久不出声的男审判员开口反驳: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
“审判长,我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
林凤如:“说说怎么不赞同这个观点?”
男审判员继续开口:“我知道审判长的想法,是站在预观的角度。”
“可是在现实中没有发生的,怎么能依照预见进行判决?”
“这样子进行判决很容易造成判决的不公正和不公平。”
“再有。”
“我觉得这个案件通过上诉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已经表达出来方如风的无罪观点。”
“如果站在方如风的角度来讲,只是进行了搜索和出言,说自己想杀人,就被判罪那么太过分。”
“试想一下,如果仅仅因为这一点就被判有罪,那么把法律当成什么了?”
另一边女审判员爆发出尖锐的声音:
“你说站在方如风的角度,那如果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呢?”
“谢婷婷才是受害人!”
“咱们要做的是从受害人的角度进行出发,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