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的人员就算是进行调查,也能够调查的出来当时的情形。
并且。
其中的物证包括什么?
物证包括了确认吴昊和张燕发生了关系。
并且遗留的有证据。
人证指的是张燕作为当事人指控了吴昊。
再说。
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最主要的依照是什么?
在国内,强迫妇女发生关系。
最主要的是口供与相应的场景相结合,进行相关的判定。
因为在强迫发生关系时,一般需要分为多种情况,被迫的形势也不一样。
在当初的一审案发时。
所记录的口供和实际情况是——
吴昊见色起意,将陷入意识昏迷的张燕,带进了酒店,实施了犯罪行为。
并且对张燕进行威逼利诱,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
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着实证!
并且……张燕一直都没有进行过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
在这种情况下,认定证据不足?
怎么可能是证据不足!
“我想请问,关于这个证据不足的认定,执法方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呢?”
“相关的流程有没有走?”
“再有,公诉案件,应当交由检察部门进行审查。
确认是否需要提起公诉,或者是补充审查,撤案。”
“据我所了解的,这个案件似乎没有提交到检察部门。”
“为什么没有将其提交到检察部门,能不能进行详细的解释呢?”
耿浩继续沉默。
沉默了30秒后,知道再继续沉默下去,事项将会更严重。
于是反问了一句。
“这些问题,似乎和庭审没有太大的关系吧?”
没有关系?
怎么可能没有关系!
这就是突破点啊!
按照流程,这些都应当是正常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