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不算是持械致人死亡,并且给他科普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持物致人死亡和因为斗殴发生的冲突。
两者之间的量刑有着很大的区别。
所以他们就选择了隐瞒,一开始进行的挺好,因为他们愿意口供定罪。
后面的话,还有翻供的可能性。
但是苏白冒出来了,直接要求进行补充证据,打乱了他们的想法。
这也就造成了现如今的结果和局面。
对此。
庭审场上,苏白揉了揉眉心。
到目前为止,案件在庭审当中的大致过程已经清楚的浮现出来。
接下来就是认定过失的情况。
认定过失相对来说就要简单很多。
案件经过检方的调查,现在证据链充足,只是说从主观上面进行认定。
这个认定可以从侧面进行验证。
剩下的结果也就不言而喻,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苏白打过很多次。
在这个案子中……
判定过失,基本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能不能判定成为故意……?
这一点才是更重要的。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
判定的方式不同,代表着存在的主观不一致。
故意和过失行为的主要依据是预见与没有预见。
在这个过程当中。
最主观的判决就是董冰和方唐两个人的行为。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成立。
在这个案件中,是反驳不了的。
那么董冰和方唐的行为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说构不构成故意的行为?
需要看证据。
……
庭审台上。
王雷没有太多的情绪,表情平淡开口:“关于本案。”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清楚。”
“徐峰,李涛,张曼雷你们三人是否认罪认罚……?”
徐峰等三人没有请律师进行辩护。
而是找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对于本案的认定就是——
犯罪事实成立,再继续辩诉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认罪认罚。
于是——
按照徐峰等三人的委托意愿,认罪。
以此来减轻三人的罪行。